巴郎赫自幼幽居深山,是个本性善良的道士。忽然间进入尘世,他哪里能适应,所以纵然有非凡的身手,也只能像流浪汉般,终日过着朝不保夕,捡吃捡喝的坎坷生活。
只是人性软弱,风骨最后敌不过肚子,终于在某一天,巴郎赫耐不住饥寒交迫,踏出了不能回头的第一步。
将一户人家打晕后,美美的暴吃一顿,还得了些许钱财。
尝到好处的巴郎赫,从此就过上了打家劫舍的生涯,又为了逃避追缉,四处流浪,走到哪里劫到哪里。
谁知道阴差阳错,竟让他在云南碰着了查理。
其实,天国内,正值查理大肆拓张自己的势力,求才若渴,知人善用的查理因利成便,将巴郎赫拢入自己旗下,带返美国。
巴郎赫的凶性已经开启,再得尝酒色财气之乐,更是性情锐变,再也难以自拔,从此以后对查理死心塌地,每场夺取地盘的战役皆奋勇拼命,身先士卒,立下汗马功劳,深得查理宠信。
有伯乐才有千里马,一切的一切证明,查理独具慧眼,洞悉先机。
以后,查理开拓中东势力,巴郎赫被他派往巴基斯坦,从低做起。
并欲要谋杀天国内的对手,教授的门生,孔雀。
阴差阳错下,孔雀的家人被巴郎赫误杀(详情见卷一,乌兹别克斯坦篇)
从此二人结下血海深仇。
机枪也知道自己的实力与对方的差距巨大,心中想起军武神告诫师公曾经千叮万嘱以安全为上,不敌便退,不过。。。那个家伙看样子是地方主力,能把他拖得越久,对我们越有利。
斗志又再次燃烧起来,机枪腾的从地上射身而出,攻向巴郎赫。
巴郎赫本来已经转身观看唐老邪那边的战斗,不曾想后脑突然生风,机枪再次不要命似的施展开冲杀。
“陆军六式,狂怒坦克!”
如同一辆重型坦克轰撞向巴郎赫,而厉腿猛烈踢出,如同一枚炮弹,从坦克的炮管中轰出来一样。
“妈的,小鬼活的不耐烦了!就让你下半辈子做个废人吧!”
巴郎赫应变奇快,回爪紧抓机枪右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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