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准备夜深人静的时候发短信骚扰他,这样效果比较好。”我敷衍说,“走吧,爬山去。”
从迪卡侬到别墅登山口,只有几分钟车程,几句话的工夫就到了。
我把车停在山口,说:“前面是一段缓坡,有1里多路,步行上去,是很好的热身。”又指着路边排成长龙的车队,说,“你瞧,都是来爬山的。”
万山红说:“哇,这么多车。”
我说:“有个老板,每周必定有1天,周六或者周日,从东莞开车过来爬山,爬山只要2个小时,来回路上倒要花三四个小时。”
万山红说:“奢侈,太奢侈了。”
我说:“对那个老板来说,爬山是一种生活方式。”
其实,这是吴总讲给我的,说的并不是爬山,而是跑步。我没话找话,试图暂时忘掉那个白头发老头,叶总。
我们向山脚走去。
路面是柏油的,很干净,只有少许落叶。路不宽,一面是山,一面是斜坡,斜坡下去是平坦的山间沟地,绿色掩映中点缀着一座座红白相间的别墅。
我指着那些别墅说:“看到那些房子没有,当年只要1百来万就可以拿下来,现在,要加多1个零。”
万山红说:“就那些房子,要1千多万?”
我说:“是,别看不起眼,就要1千多万。”
万山红叹息:“我都不知道,自己这辈子能不能住上这样的房子。”
我说:“我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住上,估计很难。”
万山红说:“老刘,别说丧气话。”
我说:“红,你不一样,你住这种房子的机会比我大一倍。”
万山红说:“你怎么这么说?”
我说:“你想住这样的房子,有两个办法,一是自己奋斗,买一套这样的房子。二是嫁一个住这样房子的男人。我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自己奋斗。”
万山红幽怨地说:“住这种房子的男人,哪个会看上我――除非他眼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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