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楼是歌厅,9点以前是娜娜们竞争上岗的时间,不会乱窜。
阿紫去装盘,让我把位子帮她占住。可惜我没办到,因为过来抢位子的是吴总。
相比阿紫,我更不愿意让吴总看到我和阿梅在一起。
群众的眼睛太亮太尖太贼,领导的眼睛更亮,更尖,更贼,吴总一早就看到了我和阿梅,只是没有声张。
阿紫误会没关系,顶多认为我的女朋友有点多,吴总误会就不好了。
他现在和阿梅怎样,不清楚,但他以前和阿梅好,我是清楚的。从某种意义说,阿梅就是嫂子,动谁也不能动嫂子,这是男人的规矩。如果他以为我和阿梅有关系,将会严重影响我们之间的友谊,这是我不愿看到的。
吴总离开我能活,我离开他也有饭吃,但一来他介绍过生意给我,二来孙建国还端着他的饭碗,于情于理我都更珍视这种友谊。何况吴总人还不错,像老大哥。
吴总单刀直入,没有半点含蓄:“老刘,阿梅呢?”
我若无其事地说:“吃完先走了。”
吴总半开玩笑半当真地说:“是不是看我来才走的?”
我说:“她没看到你。”又加了一句,“我也没看到你。”
他说:“我一进来就看到了你俩。”
我说:“你眼睛好。”
他说:“那是,什么都别想逃过我的眼睛。”
看来,吴总已经误会了。我决定把真相说出来,看他有什么办法对付小方。
我把桌上的两罐啤酒推给他,说:“吴总,喝点酒,听我给你说。”
吴总说:“这是你们喝剩下的,我不喜欢喝别人剩下的酒。”言语之间,有一股抑制不住的敌意。我知道,他实际上是在指责我“喝别人剩下的酒”,也就是他剩下的酒――阿梅。
这个中年男人,吃起醋来尤胜年轻人一筹。
我说:“那好,我重新去给你拿。”
也许是我的谦恭打动了他,吴总很快平静下来。
我说:“你最近和阿梅有来往吗?”
他说:“最近忙,没怎么来往。”
我说:“吴总,你还记得夏天我们一起吃饭吗,有你,有我,有郑所,还有阿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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