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你们是怎么知道的?”
孙建国说:“刚才派出所给我打电话,让拿3千块钱去赎人,晚了就送拘留所了。”
我说:“那还不赶紧去赎人!”
像吴兵这样的老实孩子,一旦进了拘留所,肯定被人修理惨。
很多罪大恶极的人,一开始犯的事并不大,进了监狱拘留所这类地方,先被人修理,资格老了就修理人,在这样的环境中“熏陶感染”,“进步提高”,最后变成十恶不赦的屡犯,惯犯。
所以得赶紧把吴兵赎出来。
阿紫说:“老刘,你别急,我们这不叫你过来商量嘛。”
我说:“还有什么可商量的,拿钱赎人就是了。”
孙建国说:“吴总不是认识派出所的所长吗?”
对呀,我怎么把这一层给忘了。
阿紫说:“让吴总给所长打个电话,他们不就放人了?”
是呀,很简单的事情嘛。
我马上打电话给吴总。
他说:“老刘,什么事?”
我说:“嗯,没什么事。”
他说:“这么晚打电话,你肯定有事,说吧。”
我说:“嗯,感谢你对孙建国的提拔,嗯,重用,嗯。”
他说:“就这事?”
我说:“就这事。”
他哈哈大笑:“老刘,你跟我客气。”把电话挂了。
孙建国焦急地说:“老三,你怎么不跟吴总说正事?”
阿紫也说:“老刘,你是不是改主意了?”
我是改主意了。
以我对吴总的了解,他要知道这件事,第一,不会去求郑所,第二,不会轻饶吴兵。
孙建国和阿紫都说,你怎么知道吴总不会求所长。
我当然知道。
大体上,吴总和我是一类人,换位思考,如果我是吴总,会不会为这事求郑所?
答案是不会。人脉资源是宝贵的,不能耗费在这种无聊的不关切身利益的小事上。
如果我是吴总,会不会轻描淡写放过吴兵?
答案还是不会。吴兵在下属面前伤了老板――同时还是近亲长者――的面子,不给他严厉而深刻的教训,说不过去。
基于这两点,我改主意了,决定不告诉吴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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