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上的红指甲油掉了一些,看起来是有些邋遢的。
由此,她慢吞吞的意识到今天穿着上的失败——洗得发白的旧牛仔裤和某宝上买二送一的印花t恤。
天……
哪个女的和男朋友约会时会这样穿?
何况还是求人家帮忙演戏。
再用余光偷瞥季烙诚。
他上身着一件菱格纹线织短袖衬衣,浅灰色的裤子,干净整洁,连褶皱都很少。
毫无疑问的大长腿,腰间的黑色皮带看上去十分有质感,中间“h”的金属标志竟也没有刻意追逐名牌的奢侈。
清风徐来,从他身后吹过,把他身上清爽的气息绻入她的鼻端。
一个干净整洁,一个邋里邋遢。
这对比,她自惭形秽……
慕容姚深陷在各种纠结中,郁闷得脚趾头都朝里抠了起来。
相比之下,季烙诚显得十分从容。
这两天文肖宇端茶倒水鞍前马后,事情听他说了八百遍,隔壁外大的小姑娘去食堂买颗西瓜,撞见男朋友和校花手牵手秀恩爱,被迫分手。
且当她是个慢反应,事后想做点儿什么把里子面子找回来,也是无可厚非的。
但眼下见了面,季烙诚又发现,当事人的性格和他想象的不太一样。
完全不像个会主动惹是生非的主。
转念,脑海里飘出文肖宇的妹妹文飞羽那机灵样儿,总算是了然了。
于是再看面前的小姑娘,鸵鸟似的形容也都不难理解了。
紧张?
他将人整个儿的看了看,得出结论。
恩,是紧张错不了,不好意思也是一定的,两只耳朵红得好像要熟透了。
“你和肖宇的妹妹一个寝室,对吗?”季烙诚心里有了数,主动开口道,随和的语气就像在与认识许久的朋友聊天。
慕容姚点头,再点头,鸵鸟得很彻底。
给她跟前端盆沙,她能一头扎进去。
季烙诚就笑了,温言细语地,“你的事情我已经听说了,答应你们的,也会帮到底。你先抬起头来看看我,勇敢点。”
勇敢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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