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大家都是同学,以后请多多指教,那个田学长,能帮我先报道吗?”田大志从胸口掏出一个苹果咬了一口说:“包我身上了,刘旭赶紧给人家填表格,大家都散了吧,以后都听同学了,有的是机会见面。”
正所谓请神容易送神难,他招来这一大帮人根本就不听他的,有些真的是杨毅的粉丝,打算要签名,还有些只是在凑热闹,谁管他说什么。杨毅苦笑道:“大家该干嘛干嘛吧,我又跑不了,大学还有四年呢!”“杨毅能帮我签个名吗,我很喜欢听你唱歌。”
终于有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妹子文文静静的很可爱,杨毅想都没想就给签了个名,结果就收不住了。签了一个又一个,一传十十传百,最后居然演变成了杨毅的签名会,杨毅长的不丑,年龄也不大,唱歌也很好听,前段时间的跑男更露出了憨厚的一面,喜欢他的人非常多,尤其是在老一辈人中。
要知道代沟这东西非常奇妙,老一辈的人只认那些老艺术家,或者已经成为影帝影后的超级明星,能得到他们认可可不容易,可是杨毅偏偏做到了。杨毅最大的亮点就是干净,没有任何绯闻,连前段时间沸沸扬扬的打人风波也是假的,这么干净的一个帅小伙,不得不让人喜爱。
杨毅也不知道自己签了多少名字,到了最后他自己都感觉自己就是个签名机器,来个人就给签上,来个人就给签上,最后等他意识过来后,才发现自己把人家的手帕也签上名字了。“对不起啊,我没看清楚,要不然我洗干净再还给你吧?”
手帕的主人是个妹子,看起来肉嘟嘟的有点婴儿肥,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很有神。“我叫林沛沛。”“我叫杨毅。”林沛沛拿回手绢问道:“心手绢被你签名后能值多少钱啊?”“啊?我不知道啊,我没卖过,应该不值钱吧。”“哈哈哈!你这个人真逗,我跟你开玩笑你也信了。”
杨毅摸着鼻子笑了笑,林沛沛笑完说:“我可是你学姐,以后在学校有人欺负你的话就告诉我!”一旁的田大志不屑道:“告诉你有个屁用,你又不是什么大牛!”“滚远点你这个死变态,对了学弟你住哪个宿舍,以后没事学姐方便出来找你玩。”
“我不住宿,借住在亲戚家里的。”“哦,怪不得你没带行李,不过住亲戚家也不方便,住的久了总会出事,不如住宿舍,要不然给你分一间算了。”杨毅摇头道:“不用了,实在不行我就近租房子住,以后我女朋友回来还方便。”
“对哦!你有女朋友的,而且你现在已经有工作了,怪不得这么信心十足,啧啧!万恶的有钱人啊!”林沛沛说着指着不远处说:“跟我来,我先带你熟悉一下学校,前面是食堂。”杨毅答应说:“好的,谢谢学姐,我请你吃饭吧。”
田大志急道:“姓林的你不地道,怎么挖我墙角啊,杨毅可是我先发现的。”林沛沛不以为然道:“谁规定谁先发现就属于谁的?走着学弟,咱们学校可不小,要是迷路就太丢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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