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拉利、玛莎拉蒂、迈凯轮,就连劳斯莱斯都有。我的天,都是世界级跑车啊!”
孟雪珍扭过头看去,各种名车标识如数家珍,数到后面,眼睛愈发瞪得老大。
对于她这种中产阶级的子女来说,家里拥有一辆几十万的奥迪就了不得了,这些世界名车根本是想都不敢想。
范立辉也倒吸一口冷气,恐怕眼前这群年轻人,都是麻化市的上流贵公子啊。
果然如他们所想,众人下车后,就见那群年轻人走了过来。
当中领头的是一名青年,猛地上前拍了拍谭志光的肩膀,哈哈笑道:
“你小子果然够命硬啊,前段时间不是去参加部队特训了吗,居然沒死在里面。”
“哼,那是你太小瞧我了。”谭志光冷冷道。
“啧啧。”那青年嘿嘿一笑,也不在意,反而热情地拉着谭志光对身后那群年轻人道:
“这位就是谭志光,我的死党,刚刚成为猎鹰预备役。”
“我去!猎鹰?这怎么可能啊!”
“就是,他的年纪和我们差不多吧,这也能入选猎鹰?”
“猎鹰成员,那可是我们省的部队尖兵啊!”
闻言,那一群麻化市公子哥们当即沸腾起来,全都用震惊、诧异的目光看着谭志光。
当中几个梳妆青春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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脾性清高的大小姐,也不由眼神一亮,一双美眸有意无意地放在谭志光身上。
“辉哥,猎鹰是什么啊?”孟雪珍颇为不解道。
范立辉还沒开口,一旁的张振栋已经淡淡道:
“呵,这已经是妇孺皆知的事。”
“我们华夏各大军区都有属于自己的特战部队,每支特战部队都有五百人上下。”
“而在这五百人之中,又会从中筛选出五十个精英中的精英,组成尖兵战队。”
“可以这样说,他们每个人都是凤毛麟角的特种战士,比所谓的兵王要优秀的多。”
“我们省军区的尖兵战队,代号就是‘猎鹰’。”
“哇塞,原来谭公子这么厉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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