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故意的,宇叔叔,你再睡会儿,我先起来去学校了。”她急匆匆地爬起来,跳下了床。
明予蔷感觉她像是从火坑里直接爬出来的一样,全身每一个细胞都被火烧过,热得要死。
南宫宇脸同样红得不像话,浑身都处于高度充血状态。
这个小东西,昨天晚上一只手在他身上摸来摸去,两只脚也在他腿上蹭来蹭去,她睡着了没感觉,受折磨的却是他。他最后实在受不了了,只能一手抓住她的一只脚,用两条腿紧紧地夹住她一条腿,让她动不了。
这样一来,他们的身体几乎跟贴在一起没什么区别,他同样很难受。
最终,他只能用老办法,背《史记》来转移注意力。背到后来,他感觉实在太熟悉了,真是没趣,最后开始背《二十四史》。
他直接跳到了《新唐书》,背了不知道多久,原本已经快睡着了,结果背到半路杀出一个程咬金,立刻就想到了云耀。他当时气得差点直接把她一口吞了!
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他一定要想个什么办法,让她尽快爱上他,最好今天晚上就爱上他。
以前他最讨厌一见钟情的故事,现在他真希望这种奇迹发生在他身上,让这个女人对他一见钟情……
南宫宇躺在床上胡思乱想,猛然想起,她肯定又不会吃早餐!立刻跳下床,把身上松松垮垮的睡袍腰带重新系好,大步离开了房间。
楼下,明予蔷已经洗洗刷刷完毕,准备出门。
“站住。”突然从楼梯上传来一个声音,把她吓了一跳。
明予蔷回头,看到男人一身睡袍就跑了下来,脊背开始冒冷汗。昨天晚上,她到底在干嘛?睡觉就睡觉,怎么把手伸到他睡袍里去了!
程韵南如果知道了,应该不会再说她是性`冷`淡了吧?她好像也有蠢蠢欲动的感觉啊!
“杵在那里干什么?过来,吃完早餐再走。”南宫宇下了楼梯,走到她身旁,扣着她的手腕,把她拉到了餐桌前,拉开椅子,让她坐下,随手拿了一本书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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