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落空了,”他说。
“看来如此。”
“好的。”他说,“我们并没有露出什么马脚。可能他觉察了什么,但不知是如何觉察的。或许他昨晚已飞回可恶的波哥大去了,我们设网捕捉的是另一个集团的人。”
“可能。”
“不管怎样,你可以睡个好觉了。如果你愿意松々绑,喝上两口酒,保准让你一觉睡八个小时。”
“好主意。”
“门厅整夜都有人站岗。将不会有来访者和住宿客人。我也要在楼下坚守一夜。”
“你觉得有必要?”
“我觉得没妨害。”
“你都有道理。”
“马特,我们已集中了精锐部队。如果能把那狗日的轰出来,那是值得的,因为天晓得这么大一座城市到哪儿才能蓖出绿宝石走私犯。有时能碰上运气,有时碰不上。”
“我晓得。”
“我们早晚要抓住这个养的。知道吗?”
“那当然。”
“好了,”他尴尬地挪々脚说,“好了,听我说。好々睡一觉,好吗?”
“那当然。”
我乘电梯而上,心想:他不在南非。我心中一清二楚,他绝不在南非,他在纽约市内,还要杀人,因为他喜欢。
或许他过去这么干过,或许在杀达金婻时他头一次感受到了乐趣。不管怎样,他还有足够的兴趣以同样方式再次作案,并目下一次再无需任何借口。随便找个牺牲品,随便找个旅馆的房间,还用那把值得信赖的砍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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