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他正在十马路的酒馆里,与两名警察一起痛饮。我想到那儿去找他,但猛然发觉,找他不过是个借口,实际是想走进那堆满大桶烈酒的店门,把脚蹬在柜台前的铜栏上。
那店里真有铜栏吗?我闭上眼睛,回忆那里的情景,顿时想起一切——溅撒的酒液散出的香气和啤酒和尿发出的臊味,那小酒店的特殊气道多么诱人啊。
我思量,你已戒酒九天,今日又参加了两次戒酒会,一次在午间,一次在晚间,离酒一直很远。现在究竟是怎么回事?
若去德尔金的酒馆,我会喝酒。若去法利尔酒吧,波利小店或阿姆斯特朗饭店,我也会喝酒。若继续呆在屋子里,我会发疯,疯到一定程度还要冲出四壁.冲出去干什么呢?冲出去随便找个酒吧,还是要喝酒。
我强迫自己呆着,已经熬过了八天。没有理由不能熬完第九天。我坐在那儿不时地看手表,有时一分钟之内竟看两次。最后,终于十一点了,我走下楼,叫住一辆出租车。
在第三十街和列克星敦大道交角处有一座摩拉维亚教派教堂,那里天々午夜都开戒酒会。开会前一小时门便打开。我到了那里,找个位子坐下,咖啡备好后,倒了一杯。
我对经验介绍和讨论中的发言都没怎么在意。只是坐在那儿,让自己感觉安全一些而己,室内也有不少刚々戒酒的人,他们正处在最难忍的时刻。不然半夜跑到这儿来干吗?
还有几个尚未戒酒的人,其中—位醉鬼大家不得不把他赶出去,剩下的几个没再闹事,一屋的人只想平安地再多过一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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