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为什么不带着砍刀到第三十七街她的公寓去?”
“却让她出来到别处相会?”
“是的。我与几个花娘谈了一天。她们都不是在旅游季节随顾客而去的应召女郎。她们也接待旅游者,但往々要把上钩的人带到自己屋里去,对他说那里比别处更舒适方便。达金婻可能这样要求过对方,但对方不干。”
“喏,他的房间已付过钱,他不想吃亏。”
“那他为什么不直接去找她呢?”
他想一想。“她那里有守门人,”他说,“可能他不愿意在进门时让守门人看见。”
“却要穿过一个大旅社的宽敞门厅,在登记卡上签名,并与管理员攀谈。或许他不愿意让守门人看见,因为守门人过去认识他。不然的话,一个小々守门人怎会比一座大旅社更危险?”
“这可不大好确定,马特。”
“我禁不住这样想。那小子采取了这么多行动到底有什么意义呢?除非解释为他认识这姑娘,并有切实的原因想让她死。他的思想可能受了刺激。头脑绝对清晰的人一般地讲是不会用砍刀杀人的。他不会是个简单的精神变态者,碰见什么女人都杀。”
“你认为他是什么人?是金的男友?”
“有点象。”
“她与掌班分手,告诉男友说她自由了,她男友慌了手脚?”
“是的,我正按这个思路想。”
“而且精神失常,拿起了砍刀?这与你想象中的那人的形象相吻合吗?他既然能做出坚守家庭与妻子呆在一起的决定,说明他是个清亮人。”
“我说不来。”
“你肯定知道她有男友?”
“不,”我承认。
“再说那些登记卡片吧。查尔斯?欧?琼斯以及他的所有化名——假如他还有的话。你认为从中可以找到线索?”
“可能。”
“我问的是可以,不是可能,马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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