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部分时间里我是热爱我的工作的,但有些事很气人,真不想正视它们。所以我需要经常把憋在心里的火冒出来。但愿昨晚最后我没有太不象话。”
我叫他放心,他昨晚没干什么错事。真怀疑他对当时的情况还记清记不清。他喝了那么多酒,足可以让人不省人事,但不是所有人都醉死过去,也许他只是有点昏昏沉沉,摸不准他发泄后我当时是什么态度。
我想起了比利的女房东对他说的话,“别想它了,”我讲,“主教也会出这种事。”
“嘿,这话我记起来了。主教也会出这种事。可能真是这样。”
“可能。”
“你调查得怎么样了?有什么结果吗?”
“难说啊。”
“我知道你的意思。是不是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
“老实讲,是的。”
“说吧。”
“我到闹市彩光大旅社去了一下,”我讲,与一位副经理谈了谈。他把琼斯先生的登记卡拿给我看了。”
“我们都知道琼斯先生。”
“登记卡上没有签名。他的名字是用铅字手印上去的。”
“我猜到了。”
“我问他能不能让我把过去几个月的登记卡翻查一遍,看有没有别的手印签名,与琼斯的对比对比。但他说无权决定。”
“你应该塞给他几张票子。”
“我也打算那样做。但他根本不明白我的意思。不过你可以让他把那种卡片找出来。他不为我干,因为我不代表官方,只要警察提出要求,他会立即行动的。”
他沉默了一小会儿。然后问我是否觉得这样可以找到线索。
“有可能。”我回答。
“你认为凶手不管是谁,他过去来过这旅社?用别的名字?”
“有可能。”
“但不是真名,而且他也不一定非用铅字手印,或许是亲笔签名呢。所以,会有什么结果呢?假设我们非常幸运,真有这样一张卡片让我们撞上,我们得到的不过还是那混蛋的化名,对于确定此人身份并未前进半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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