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吧,我带你走出去。”元子讷牵了黑马过来。
鹿晓白摇摇头道“我是来找我弟的。他一来华林园不知跑哪去了。”
元子讷微微一笑,道“马吧,我知道他在哪儿。”
“真的?太好了!哇,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鹿晓白高兴之下便要“翻身爬马”,可由于太高兴,又由于刚才在马背颠了太久,整个胯部及两腿都酸痛无力,更由于这赤棕马已看透了她,每当她左脚套入踏钩,右腿屈膝准备跪马背再跨过对面时,赤马便不动声色地一闪,她的右腿便滑了下来,屡爬屡滑,怎么也爬不。
元子讷好笑地望着她折腾良久,最终无奈地摇了摇头,走过去,伸手抚了抚马颈,一个俯身抱起鹿晓白轻轻放于马背,声音有些暗哑道“坐好了!”人便迅速转身,一个翻飞自己也稳当坐于黑马。
鹿晓白闹了个大红脸,不敢看他,喃喃道“我平时不是这样的,一下子去了。”
元子讷喉咙里发出一串低低的喉音,听得出是压抑的笑声。鹿晓白脸更红了,忙转移话题“看来一切是天意。要不是我手痒,把一只小动物惹恼了,它也不会追我,我也不会飞到这里来,也不会遇见你,当然也没那么容易找到我弟了……”
当元子讷问清楚是怎么回事时,据她的描述,猜测那是一只猪獾,他的表情立时变得严肃起来“禽兽的报复心极强,你这墩箭射不伤它,却把它弄痛了,它不追你才怪。还好你骑着马,射的也不是其他猛兽。”
鹿晓白心有余悸。如果是猛兽,恐怕骑马也没用。怪不得个个都用利箭,原来,打猎这玩意儿,要么不射,要射要重伤目标,即使不能把猎物当场射死,也能让它们在逃命的过程失血过多而死。即使死不了,也能大大减缓它们逃命的速度,便于追捕。
像她这样的,简直是调戏。遇胆小的也罢了,如小白兔小灰鼠之类,“吱”一声有多远逃多远,但遇胆大的,如猪獾、山猪、豺狼等等,追逃的角色颠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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