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寻了半天,在一颗树下找到了包在锦被中的瘦小婴儿。
方筱悦欣喜若狂:“玲珑,一个好可爱的小宝宝啊!”
玲珑瘪了瘪嘴:“好丑!”。瘦小干巴的像个小老头,一看就知道刚生下来不久,也不知道自家小姐哪只眼睛看出可爱来了。小婴儿被一个还算干净的深蓝色锦被松散的包着,像是遗弃他的人在匆忙间弃下。
见小姐爱不释手,一副要把孩子带上车的样子,玲珑急了:“小姐,你这是要把他一起带回家吗?”
“嗯,怎么了,这孩子肯定饿坏了,哭都没力气了。一会儿官道上人多,声音也嘈杂,这里又藏得如此隐蔽,如果我不带他走,他不是饿死就要被野兽吃掉了!”方筱悦本就是个天生极爱孩子的人,当年考大学,也是弃了北大选的北师大,父母亲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亲戚朋友都劝了很久,她还是选了北师大,且还是北师大相对冷门的学前教育。更要命的是她读完本科还不够,还接着出国读了个学前教育的硕博连读,等她学成归来不仅捧回了学前教育博士学位还额外多了个心理学博士学位,可是即便是个旷古奇才、空前绝后的双料博士,那也是个老姑娘了,还是得先去幼儿园当个幼师。谁都知道幼师的待遇低,工作又辛苦,可偏生她就是个极爱孩子的人。说来也奇怪,打小表哥表姐家的孩子都爱腻着她这个小姑姑、小姨娘。
现在让她见着一个活生生的孩子而弃之不管更是不可能。
“可是,小姐,老爷已经对您不管不问22年了,现在我们回去老爷都未必会搭理,更何况还多了个孩子,恐怕没进家门就会被打出来!”玲珑急得团团转,也不知道这个小姐是不是傻病又犯了。
“你我皆为被弃之人,怎能看着他再被遗弃!”方筱悦所说的自然是原主,原主虽然有些傻,但并不是全无记忆,用现代的话来讲只是智商偏低而已。记忆虽是些片段,但她穿越而来时便能根据那些记忆串联出原主的身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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