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娘亲拿他没办法,就派了几个身手不错的护卫追上来保护他,等他寻到了如意妻主,就带着妻主返回大草原,或是跟着他的妻主在浅乐生活。难莫自由自在惯了,经常背着那几个护卫跑出来玩乐,因他功夫不错,性格又够凶悍,倒也没吃什么亏。可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他不就中了那个胖女人的计,喝下了掺有蒙汗药的茶水,险些失了清白吗?不是明阎凑巧路过,他这辈子就算是完了。
便是风气豪放的大草原,也对男子的贞洁有着不一样的重视,身份越高的男儿,就越是要保持忠贞,因为他们的部落需要以他们来作为筹码,交好其他部落。
“……”知道内情后,明阎几人的表情都有些复杂,这大草原的风气可真够豪放的啊,未嫁儿郎居然可以违逆父母之命,自己选一个满意的妻主嫁了。换做浅乐,不,随便哪一个国家,都不会允许未嫁儿郎放肆。难一族还好,顶多是在婚事上给男儿一定的选择自由,却不会像别的部落那样,不讲究男子婚前的贞洁,或是捧着身份尊贵的儿郎,在关键时刻,将他们献给大部落,以求保得全族平安。
“难一族族长的小儿子,这个身份,就是嫁进我浅乐皇室也使得,却不知这小公子喜欢怎样的人。”明水轻笑了一声,拉回众人的思绪,意有所指的说道。
“你想留下他?”明阎反应了过来,却蹙起了眉头,因为大草原那边的部落便是再亲近浅乐,也是不好沾惹的。明水点点头,道:“不过是一个外嫁儿郎,留下也无妨,却是不知他这样脾性的儿郎到了鲜舒身边,会闹出怎样的乐子。”
闻言,众人了然一笑,明阎捏了一把明水的脸,道:“阿水,你真够坏的。”
“噗……”另一边的尧戏却喷出了一口水,满脸震惊的看着站在他面前的一本正经喊他“大哥”的儿郎,半天没回过神来。呃,任谁刚祈福回到家没多久,就被一个嫩如豆腐的小儿郎喊“大哥”,都会承受不住,毕竟这是妻主背着自己找的新人。难莫用手背擦了擦脸上的水,想起他打听到的情况,越发恭敬了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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