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指使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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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指使自传_最新章节刹那芳华 一千九百九十四章 收债人


    我寻思着这个人,曾是可能是一名聚钱社的精英,后来很有可能还参加过聚钱社培训,取得过优异的成绩。中间那个男人是是个二十七八岁的年轻人,身材在一米七左右,十分的消瘦,长得贼眉鼠眼的,小小的眼睛特犀利,一双眼睛滴溜溜的转个不停,给人一种十分不稳重的感觉。这些人都是“聚钱社”所谓的人才,在一个强大的社团的培养下,很快就成了一名合格的混混。

    你们没有见过那场面,这些的人要是不当混混真的是可惜了,我心里很明白这些人,一个个真不是省油的灯。我是一个小孩子,这是别人的家事,我也不方便插嘴,认识我的人知道我是热心肠,不认识我的人还以为我别有用心。我是一个谨慎的人,跟自己喜欢人的家属相处,我更要谨小慎微,生怕要是自己说错话了,在自己的岳父、岳母面前这第一印象很重要的。

    作为村民好女婿,我是很注重自己的形象的,现在是很关键的时候,我的小小的失误,都会断送我的未来。说实在的现在的我很紧张,我想过很多见面的时候可能遇到的情况,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我们会以这样的方式见面。当时,我都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了,我觉得我要心平气和对待如此的窘境,还是让我多抽几口海烟吧。只有抽上了海烟我的心里才会心里好受些,我的紧张程度才会好点,谁不知道现在的岳父、岳母特难伺候的,要是岳父母稍有不顺心的话,那就算是再优秀的大好男儿,也得黄。

    所以,我紧张是对的,谁不知道找女婿的时候,女儿得先答应,要是女儿都不答应的话,那也是白瞎。可是偏偏现在小乙还没有答应我,这女儿都没有答应我,我还在岳父母的面前印象还不好,那我这辈子可就完了。所以男人要是一开始给另一半家人的印象不好,婚后关系也不能好到哪里去的,我们一定得好好的对待才行。很多的男人婚前婚后不是一个样,结婚后就大变脸,之前对对方的家人那是百依百顺的。

    结婚之前为了能得到芳心,所有的男人都跟我是一样的,都是演员,而且都是一流的演员。只是人啊,也不能一直演吧,演多了渐渐地也会觉得没趣。结了婚后,只要人到手了,大家是什么样,就变回了什么样,以前费尽了心思想要讨别人欢心,那是为了把人接进门。当目的达到了,行动没有了趋动力,做事没有动力,哪里能延续下去的。最终,只有一个结果,就是这个事情就这样的完了。

    所以,只有自己的老婆爱自己,岳父岳母才能喜欢,我发现我现在的情况很复杂。勤劳,不管是不是真的勤劳至少在岳父岳母面前要勤劳,所以我一来我就帮忙来着,让岳父母相信我是一个勤劳的人。可惜,我辛勤劳动的场面没有让乙妈看见,要是能让她看见我的好,说不定她们也能把我给认定了。只要父母认定了,我成功的机率也就会大上几分,我是一个有心计的人,对于与岳父母的较量,我还是个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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