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不齐把你的秘密卖给了别人换银子。
或者是告诉了新的主人家做投名状。
所以,很多大家族的人,都会涉及很多产业。
酒楼,绸缎庄,无论是掌柜到伙计,哪怕是粗使,也全部是家生子过去。
一来是缓解府里用人的压力,总不能白养这些奴才吧?
二来,也能让这些奴才帮着赚钱。
就拿这次海外的生意来说,有好几家的王公府第的当家人就表示,他们有可能要送一大批的家生子过去,看看有什么是比较好赚的生意。
以前单独去,毕竟危险,可现在拉大队就不一样了。
而这种生意,一般都是掌握在当家夫人的手上。
当然了,各房的私帮生意又是另说。
像国公府以前的一些铺子,田产都有。
像国公爷现在的零花,就是些铺子的出租收入。
那时候他年纪小,所以,他们府上名下的铺子,全部是转给别人做,只收租,包括田产也是如此。
虽然和自己经营是少了点。
不过,至少每年都是笔固定的收入。
谁叫他年纪小,驾驭不了那些奴才,省得那些奴才把他的产业侵吞了,也只能选择这个方法了。
所以,对国公爷来说,成亲以后,那些田产也好,铺子也好,肯定都要经营起来的。
至于叫谁经营,他还是想不好。
不过现在明显看来,不用愁了。
另外还有七八条,国公爷觉得都不是啥事。
比方说,容月说不怎么喜欢和上流社会交际啊诸如此类,国公爷表示,他也不喜欢,反正这些年来,除非是受了皇帝的命令,让他去做暗探,要不然,他还真不参加。
而最后一条,他就很无语了。
那里写着,“倘若男方以后遇到心仪的姑娘,想纳为二房,或者妾氏,女方则有权提出和离,且女方可以带着自己所生之子女离开男方,男方不得有异议!!”
国公爷表示,这份所谓的合同,花水木也好,郑老二也好,那是绝对没有看过的。
要不然,像这样一条条款,那是绝对不会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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