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的理由和依据:二xxx年四月二十七日下午三时许,犯罪嫌疑人江维山在依林河镇交通岗东侧建行储蓄所附近,租吕金瑶的银灰色奥拓出租车途经松江乡前往兴隆乡新风村的半途上,在一落叶松林处,将吕金瑶强奸后,并将吕金瑶勒死,将吕金瑶的尸体放在此奥拓车的后备箱内,遂即将此车开至东岗镇小山村内弃车逃跑。
犯罪嫌疑人江维山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综上所述,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特呈请对犯罪嫌疑人江维山刑事拘留。
妥否,请批示。
承办单位:刑警大队承办人:杨强二xxx年五月六日江老四在刚刚被抓获的时候,已经抱有只求一死的决心
追捕他的刑警们知道,作为这个四处作恶、野外杀人、居民区抛尸的家伙更知道,他所犯那一桩桩令人发指的罪行如果叫老百姓抓住,活扒他皮点他天灯恐怕都不解恨。被抓捕到的这个特大犯罪嫌疑人经过整整八天七夜奔命、惊吓、紧张和消耗,浑浑噩噩,懵懵懂懂,浑身上下不时散发出野兽般令人恶心的腥臊气味,头发络腮胡子连成一片,又脏又乱,难以分辨肤色的脸上凹陷着一对眼珠子呵呵,那时候警察们看到他都不由得吓了一跳,然后就笑了,他衣服被挂扯得破烂不堪,赤着两脚,伤痕累累,流着黄水,已经折磨得人鬼难分,濒临死亡边缘
那个时候的江老四是想死的。
此前他曾吞下过安眠药,但并没死,又醒了过来
后来他自己想想也纳闷。也许就那样让他死了老天也觉得不公平
有时想死也不是那么容易。
因此,当他看到第一份法律文件的时候,根本没在乎,只求速死。甚至嘴角还露出一丝莫名其妙的微笑。
然而两天后,当大国县公安局向江老四出具第二份法律文件时,已经还阳了的江老四又不想死了这个侦察兵出身具有非同一般生存能力,打断一条腿能蹦,打断两条腿能爬,龙门敢跳,狗洞子能钻的人已经完全恢复了思维和回答问题的能力,面对法律文件,尽管他忽然感到死的可怕,神思恍惚,吓得八魂走了七魂,整个身体都堆了,大脑一片混乱和空白,但他一清醒过来,心里仍然还是不想死啊
他知道自己罪孽深重必死无疑,然而他还是极力想活下去与两天前的他判若两人
他想活。
他不想死
在审讯中,江老四曾经大睁着眼睛四处打量,最后一双目光落在了对面的黑色窗帘上,他突然对审他的侦审科长李奎说:
“能把窗帘打开让我看看吗”
“看什么”
“看景色。”
“看景色靠你还想看什么这里是你享受的地方啊”
李奎冷笑,当即明白了他心里的那点鬼心眼,走过去“哗啦”一声将窗帘拉开。回头盯着江老四不无揶揄地说:“江老四,你不就想看看景色吗看”他拍拍异常坚固封住审讯室窗户的钢筋铁条,脸色一凛:“我告诉你江老四该怎么交代你就怎么交代,现在不是那八天七夜了,啊明白不到了这地方你还打算跑我看你还是死了这条心”
“哗啦”一声窗帘又拉上了。
因此,当公安局向他出示正式逮捕书时,江老四的脸色一下子腊黄,全身抖动不止。不可更改的是,“4。27”强奸、抢劫、杀害吕金瑶、于秋香、柳玉凤等一系列案件他已经供认不讳,签字画押,并有公安部权威的科学技术鉴定,各种证据确凿,必死无疑。从那一刻起剩下的仅仅只是个时间问题了
一切都已经走上法律程序。
一切都由不得他了
第二份法律文件是一份大国县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书。全文如下:
大国县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书2xxx大公刑捕字第62号犯罪嫌疑人江维山,男
简历略经我局侦查,犯罪嫌疑人江维山有下列犯罪事实:
犯罪嫌疑人江维山于二xxx年四月二十七日下午三时许,在依林河镇交通岗东侧建行储蓄所附近,租乘吕金瑶的出租前往松江乡,在行驶至兴隆乡新风村一道边的一落叶松林处,将吕金瑶强奸后勒死,并抢走吕金瑶现金数百元后,驾驶此出租车逃到东岗镇小山村内弃车逃跑。经法医鉴定:吕金瑶系用绳索压迫颈项部引起机械性窒息死亡系他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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