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杀干的。”毒液的声音压得很低,“这味道我认得。”
林宇钻过那个洞。
弗朗西斯·巴里森的牢房就在最里面。
门开着。
里面空了。
床铺翻在一边,墙上的声波抑制装置被生扯了下来,电线垂在外头还冒着火星。
林宇站在空牢房里,脸越来越黑。
“它带走她了。”毒液说。
“我看出来了。”林宇咬着牙。
他抬头,看见牢房正对面的墙上有字。
红色的。
用血写的。
那几个字歪歪扭扭,最后一个字母拖得老长,像是写字的人写到一半还嫌不够,故意拖出来逗你玩。
TOO LATE, MOMMY.
太迟了,妈妈。
林宇盯着那行字看了好几秒,胃里那股恶心感又翻上来了。
“它在玩我们。”他说,“它知道我们会来救人,它故意比我们快一步。还留了字。”
“屠杀就这德行。”毒液的语气也不好,“它和克莱图斯一个尿性,杀人是艺术,气人也是艺术。”
“它恢复得比我们快。”林宇捏紧了拳头,“我们俩在医院躺了三四天,吃了一床的巧克力才长到七成。它就活蹦乱跳地来劫监狱了。”
“因为它一直在杀人。”毒液说,“它一边逃一边吃,每杀一个就补一点。它恢复的本钱是命,是人脑。我们恢复的本钱是巧克力。”
“所以它当然比我们快。”林宇接了下去,“它一晚上能补三十个人头,我一晚上撑死吃两板巧克力。”
“你要是肯吃人脑——”
“闭嘴。”
林宇又骂了一句脏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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