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乐手扶着辘辘把儿,朝地上吐了口痰,像是也觉得他这话太有点儿幼稚可笑了,所以他就笑了说:“你媳妇像个男人,你倒是像个女人!你说要请大伙吃狼肉的,怎么又送给吴寡妇了?”
陶振坤听到“寡妇”俩字就觉得心里别扭,但他还是忍气吞声地说:“狼脖子上戴有苗运昌的麒麟铜锁子,跟苗家有关,所以——”
“那你肯定是吃到狼肉了?”
“当然!”
“还有吗?”
“你想吃啊?”
“我就爱那一口。”
陶振坤忍不住嗤之以鼻地嘲讽道:“你爱的那口多了,谁能满意足你?你想唆啰骨头呢就得去跟我家的黑虎去作伴,你想闻味呢就得到茅坑去蹲着。”
“这是啥话嘛,听着有点儿不顺耳!”
“想顺耳除非是我给你唱一个,可惜我没那个心情!”
“咋说话呢,你倒学会调理人了,是不是从老婆那里学到了经验?”
“这你管不着。”
朱乐觉得无趣,就把一个空胶皮斗子放到了井里,然后把抓着辘辘把儿的手松开,人躲向了一边,那辘辘随着胶皮斗子下降的速度在加快转动,他站在井台边上,踩在冰溜子上的脚突然一滑,就是一个趔趄,险些被辘辘把打到了胳膊。
陶振坤在一旁看在眼里就暗骂:咋不让辘辘像扑棱杆子那样把你个狗日的当家雀打了!
朱乐略显窘迫地匆匆瞥了他一眼。陶振坤装作没看见,他把目光投向了别处的风景,可在他的唇角仍然能够捕捉到那尚未消失的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