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老板,我……我错了。”肥懋结结巴巴地说完这句话后就低下了头,不过仍然在用余光偷偷地瞧着。
没办法呀,人家不说话,可他不能一直站在这里继续发呆下去啊。见识过了对方的手段之后,他现在也多少想通了,干脆彻底放低姿态算了。不是有句俗话说的嘛,‘生活就像强奸,如果不能反抗,那就好好享受吧。’他肥懋自问无力对抗那种超自然的力量,所以,那也就只有认了。好在对方做事也并非不留余地,想来只要自己做的令他满意,估计今后的问题也应该不会太大。毕竟,人家有这样的手段,要弄死自己甚至比踩死一只小蚂蚁还容易。就像刚才,假如失去呼吸的时间再长上一两分钟,那自己就是一具尸体了,而死因没有人会怀疑到他的头上,多半也只会认为是自己的身体出了什么毛病。至于说,对方和向家兄弟的那点冲突和矛盾,以及如今河边县局势的不稳等等,这些东西肥懋现在已经顾不上了,走一步看一步吧?更何况,谁知道人家还有没有别的底牌和手段呢!
“哦?你错了?错在哪里啊?”冯烨轻笑出声,动作却依然没有变化,连这句话都是懒洋洋地、不疾不徐说出来的。
“我……不该走出三米范围……不不不,不是!我最大的错是没有对老板你说过的话引起重视。”肥懋现在表现得极为惶恐。
冯烨可不会轻易地就相信,哪怕他是真的,那又如何?于是淡淡问道,“然后呢?”
这句话问出,冯烨有点依依不舍地把右手从女孩的腰部拿开,随后,一个火球就这样凭空出现在了他摊开的右手之上……这可不是冯烨曾经多次‘召唤’出来的小火苗,而是一个比手掌略大的真正火球。火球上还冒着一缕淡淡的黑烟,火光把屋里也映照得光亮了起来。
肥懋呆呆地看着这个飘浮在空中的火球,他相信自己绝对不是眼花,出现了幻觉!他完全可以感觉到火球上传来的热量。他十分肯定,根本不用被这个火球直接砸在身上,哪怕再靠近一点点,时间再稍微长一点点,这火球带来的高温就足以把自己给烤熟。
这一刻,他的人生观被刷新,脑子里一片的麻木,腿也不由自主地抖了起来。这种只有电视或神话故事里才会出现的东西,就这样真实地出现在了自己的眼前,如果不是亲身经历,那是绝对不会有人相信的。
如果说今天以前,这个胖子在他眼里就只是一个外地来的莽汉,根本搞不清河边的形势就敢在这里搞风搞雨,实在是不知道死字是怎么写的。根本就不需要更上面的人出面,只是向家兄弟,就能完全的吃定他。毕竟他只是独自一人,还是外地人,没根没底的,根本翻不起多大的浪花来。
但在对方拿出枪以后,这人在他心中的形象就完全变成了一个亡命之徒,否则他怎么敢在这样的闹市就动枪呢?哪怕是铁哥那种在河边道上所有人心中高高在上的存在,大白天的在市中心也得稍微的收敛一下。虽然自己在枪口下,已然答应了对方所提出来的要求,却也不过是权宜之计而已。在他心里,对方做事如此肆无忌惮,那只怕也是已经离死不远了。
可一刻钟前,当他爬在地上,无法呼吸的时候,他感觉到了死亡的临近,也许下一刻自己就会成为一具冰冷的尸体。在重新感受到空气之后,那个胖子……噢,是老板,带给他的感觉就只剩下了‘神秘’,在面对他时,肥懋已经提不起半点的小心思了;对于这种非人的存在,他也已经彻底的没了与之对抗的心思。能如何把他的马屁拍好,做到让他满意,然后再开开心心、高高兴兴地把他送走,那才是最好的,也是唯一的选择。反正,肥懋相信有这种能力的人物是绝对不可能长久呆在河边这么一个小地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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