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煜怕原主淋湿,将大半个伞罩住原主,而他自己半个身子都被淋湿了。
大病一场送医院去了。
原主唐冰絮自然心疼加内疚,去买了鲜花和水果打算晚上放学去探病。
等到日落,原主拿着鲜花水果,穿着她最喜欢的粉红色连衣裙,走在那放学的必经之路上……
而常煜,拿着亲戚从国外带来的美味绿豆糕,迫不及待的要去找原主,要给原主一个惊喜。
一个在马路牙子上准备过马路,一个在人行道上快跑着。
而那四十岁左右的老太太,正手握方向盘等在岔路口。
几乎是电闪火石之间,原主过马路,老太太发动车子冲过去,常煜在后方目睹一切,他不管三七二十一,几乎是本能的就朝原主冲了过去!
从背后一把将原主推开,那辆车的车头,就不偏不倚的重重的撞在常煜身上。
原主被推倒在地上,她挣扎着起身,四面八方传来人群惊愕喊叫的声音。
原主目瞪口呆的回头看去,映入眼帘的是一大片殷红鲜血,红的刺眼,在夕阳余晖的照射下,闪着骇人发慌的光。
原主的目光往上,看到了倒在血泊中的人,还未等得及她哭喊出声,她已然眼前一黑,脑子一片空白,晕死过去了。
等原主再醒来,已然……什么都不记得了!
全部的记忆,如今都恢复了,全部都苏醒了。
唐冰絮赫然这一切的经历,心里突然变得很难受,也不知是她自己觉得难受,还是原主的情绪搞的鬼。
“小絮姐姐,小絮姐姐……”
一声声的呼唤传来,唐冰絮醒了过来。
她睁开眼睛,看到的正是常煜那张紧张的面容。
那之后的常煜自然是变成鬼魂了,而且还恢复了之前的记忆。
自己是鬼王,自己只是闲的没事投胎当人玩玩,结果万万没想到还爱上了一个小丫头。
怪不得,原主从那以后,七年时间,跟一个男人黄一个。
男票不是磕破头皮就是筋断骨折,总之是一个比一个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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