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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册_最新章节第404集



    1777年11月19日,大陆会议通过了《邦联条例》。这部条例是北美殖民地筹建十三个新州统一政府的第一个正式文件。按照这部宪法,美国过去的中央权力很小,各州保留了很大的独立性;各州享有征税、征兵和发行纸币的权力,联邦国会只有宣战和媾和,派遣对外使节,掌管邮政,调整各州关系等权力。

    因此,美国俨然是由13个独立城邦组成的松懈的邦联。

    但由于一些州不愿把自己的统治权交给一个全国政府,这个条例直到1781年才最后为十三州全体批准并生效。

    1781年3月1日,随着马里兰州的正式批准,《邦联条例》开始正式生效。

    1778年2月法、美签订军事同盟条约,法国正式承认美国。法国、西班牙、荷兰相继参战。 独立战争开始时,双方实力悬殊,战争进行了8年。

    1781年,北美英军主力退守南海沿岸的约克镇。华盛顿请法国海军切断了英军海上逃跑路线,同时,指挥美法联军从陆上对约克镇实施合围。在美法联军的猛烈攻击下,走投无路的英军最后只得投降。

    1783年9月3日英美签订美英《巴黎条约》。

    战争初期,双方力量悬殊。英国是当时最强大的殖民帝国,工业发达,海军位于世界前列;驻北美英军约3万余人,装备精良,训练有素,且以加拿大为依托;但军队远离本土,不谙当地情况,人力物力补充困难;统治集团内部在战争指导上存在分歧,未形成统一指挥。北美殖民地人口仅300万,其中约50万人为亲英的“效忠派“;正规军刚组建,兵力不足,主要依靠不脱产的民兵和短期服役的志愿兵补充,装备落后,缺乏训练;各殖民地地方主义严重,大陆会议的领导软弱无力;但进行的是正义战争,为独立自由而战,得到革命人民和国际进步力量的支持,并可利用英国与法、西、荷等国的固有矛盾,争取外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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