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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册_最新章节第271集



    (六)改革国有土地出售法令。在杰斐逊执政前,美国政府曾先后颁布过几个处理西部土地的土地法令。这些土地法令的颁布,推动了对西部土地的开发和向西部移民,扩大了美国的国内市场。但由于出售的土地面积大,价格高,一般的贫苦人民无力购买,无法实现他们自殖民地时期以来就打算在西部建立自由独立的农庄的愿望。而资产者和土地投机商却乘机套购大批土地,然后分成小块,高价卖给拓荒的农民,从中谋取暴利,使农民与政府间的矛盾日益尖锐。为了解决西部土地问题,杰斐逊政府于1804年3月26日通过了新土地法令,这个法令改变了以前只出售大面积土地的办法,允许农民购买一段土地的1/4,即160英亩的土地,每英亩土地的售价降为1. 64美元。而且购买者只需交纳1/4的现款,其余钱款可向国家银行借贷,贷款期为4年,不收利息。1808年,政府又把无息贷款的偿付期延长为5年,期满后,因小土地购买者仍无力偿还贷款,政府只得再次延长还清贷款的时间,并颁布了许多救济法。同时,政府鼓励在西部新开辟的土地上建立工厂,发展商品生产。1804年的新土地法令,加快了美国西部土地的开发步伐,在1820年新的土地法颁布前,政府共售出土地1900万英亩,一些农民在西部得到了土地,建立起自己的小农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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