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娜细打量这个金毛,二十四五岁上下,粉红的一张洋人脸,长得有些象汤姆?汉克斯。
“你知道我上一次跟我最心仪的女孩子约会是什么时候?”金毛眼睛紧紧盯着沈娜,表神看上去很深情的样子。
“什么时候?”沈娜随口问。
金毛长长吁了口气,仰靠在椅背上,想了想,说:“我也不大记得了,不过,那时候林肯总统还在他家的院子里种树。”
琳达在一旁扑哧笑出声来,她问金毛是做什么工作的。金毛说自己是做进出口贸易的,从中国弄些猪肉运到新加坡。接着主动说自己在大学是修美术史的,对中国的古代美术极度崇拜云云。
以沈娜的浅薄经验,外国人夸中国哪儿哪儿好,你就当人家跟你客气,不用当真。
琳达指着沈娜说:“这位女士也是学艺术的出身,你们也算是同行。”说完对沈娜暧昧地挤挤眼。
以金毛的美术知识结构跟沈娜聊中国美术,实在是有些关二爷门前卖菜刀。刚开始金毛还能说上几句,等又喝了四五杯,金毛只剩下听的份,哪还插得上嘴,他一脸的惊奇和崇拜之色盯着沈娜看,仿佛小沙弥遇上了如来佛祖。
见金毛如此表情,沈娜难免有些得意,加之酒的力量,她更有意卖弄起自己的学问来。
“漂亮的小姐,我是叫爱德华?休斯,能请教一下芳名吗?”金毛很郑重地重新站了起来,冲沈娜伸出一只毛绒绒的大手。
沈娜有些局促地做了个让他坐下来的手势,并以石斑瑜式的语气小声说:“小弟弟,你不要搞得太正式好吗,让我觉得象跟客人谈判。”
“我很想交一个在中国美术方面很有见地的中国朋友,没想到在这里遇上了。”
“相见恨晚,是这意思吧?”琳达在一旁觑着眼看了金毛一眼,又转尔向沈娜递了个眼色。
“何止,好像是前生有缘。” 金毛感慨万千似地说。
“这么会说成语,你为什么不到中国科学院去编成语词典?”沈娜笑着问金毛,眼神已经有些迷离。
琳达看在眼里,在沈娜耳边小声说:“我看这‘洋妞儿’不错,要不今晚你就办了他得了,我听说洋人在那方面功夫了得,有近一个小时的前戏。”
沈娜打她,“你去死吧,说什么呢?”
琳达瞪她,“你看你春风满面的样子,还装什么装,就他了,我也得回家睡觉,记着戴小雨伞啊,洋人在这方面不得不防着点。”说着琳达站起身,对两人说:“我忽然想起我家的灯泡坏了,得马上回去修,你们在这儿继续吧。”说着冲他们要了个飞吻,脸上带着诡异的笑离开了。
关于“灯泡坏了”,是她们闺蜜之间的秘语,翻译过来就是:我就不做你们的电灯泡了。
琳达这一走,两人反倒没什么话了。
“你喜欢吕克?贝松的电影吗?”金毛没话找话地问沈娜。
“我只喜欢他的《这个杀手不太冷》,其它的……”沈娜摇摇头。
“《第五元素》呢?米拉?乔沃维奇做女主角的那部?”
“我不喜欢科幻片,我认为地球人用自己的脑袋想像的星外世界太滑稽,外国人也不例外。”
金毛听出沈娜有调侃自己的意思,却并不在意,他挥手让酒保又送来两杯啤酒,换了个话题问:“村上春树最近出的那本《1q84》你看过吗?”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