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杨大志,蒋淑琴没有多少感觉,在她看来,跟谁结婚都是一样的,都是要生孩子过日子。母亲让她去相亲,她就去相亲。母亲觉得杨大志好,是个能托付终身的男人,她就觉得杨大志也还不错。母亲让她跟杨大志处处,处好了订婚,她就听着母亲的,三不五时去养家帮忙。
杨大志的父母都很喜欢她,不到半年,就以村子里娶媳妇儿的最高规格去蒋家提了亲。
如果不是那场大火,杨大志跟蒋淑琴或许已经成了夫妻,没准儿孩子都跟朱小婷一样大了。
那是杨大志跟蒋淑琴订婚后的第二天,杨大志带着蒋淑琴去县城买衣服,顺道去蒋淑琴的生母家里看望她的生母。
这事儿说来也巧,蒋淑琴的生母跟她继父吵架,继父是个暴脾气,当着继母的面把家给点了。那火一下子就烧起来了。蒋淑琴跟她母亲在里屋,发现着火的时候已经晚了。他们家那窗户按着防盗窗,窗户打不开,正门出不去,就在蒋淑琴跟她母亲绝望的时候,从外头买东西回来的杨大志冲了进去。
杨大志把蒋淑琴跟她母亲都救出来了,她母亲那个老糊涂,命都快没了竟然还惦记着家里的存折,哭着喊着让杨大志把存折给她拿出来。杨大志刚进去,房梁就榻了,杨大志的一条腿直接被砸碎了。
后来,杨大志的父母把蒋淑琴的继父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承担治疗费,医药费什么的。蒋淑琴的继父被判了刑,母亲将这一切都归结于杨大志,认为要不是他带着女儿去走亲戚,他们家不至于发生矛盾,男人不至于火烧房子,他们家也不至于变成这样。
事情闹到这一步,杨大志跟蒋淑琴的婚事也就告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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