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我这个大学毕业回到县城,考入城建局当了体面职员的人来说,一个月就是两千多的收入,假如想攒到两百万的话,一个月两千,十个月两万,一年下来最多两万五,十年二十五万,一百年才两百五六十万呀!
可能对于金帛世来说,这些钱不算什么,可是对于我冯二春来说,这简直就是天文数字啊!
一算金帛世有这么多的钱,我的心里又开始迟疑了——他在遗书里写的是身后这些财富都归父母,就这样被我给发现了,并且开始使用了,合适吗?地道吗?合法吗?应该吗?
“你呀你,我问你,假如一边放着两百五六十万,一边放着金帛世,你说,让他父母选,他们会选什么?”鬼斧看出我的迟疑和纠结,就这样开导我。
“当然是……”其实答案不用我说,任何父母爹娘都会选自己的亲生骨肉,而放弃选择任何数目的财富的!
可也是,我现在重生在了金帛世的身上,相当于帮助他的父母延续了他的生命,让他继续活在人间,他的父母若是知道了,花多少钱都愿意吧!何况,这些钱都是金帛世自己的稿费版税呢,回头还是他自己的身体需要才动用这些钱,有什么不合适、不地道、不合法、不应该的呢?!
打消了这样的顾虑,我一下子觉得自己硬气起来,走在街上,也越来越觉得自己不是冯二春了,越来越觉得自己与金帛世身心合一了……遇到一个可以照出人影的橱窗,看见了金帛世的身体,甚至贴近了,看见了他的眼睛才发现,大概除了眼神,完全就是金帛世本人呀!
特别是回到他的家里,一个人在宽大的卫生间里,脱光了衣服洗浴的时候,从镜子里看见了金帛世的身体,并且用手去感知他的每一块肌肉和每一个身体细节,越来越觉得自己熟悉了他,接受了他,与他渐渐磨合成了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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