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会商,双方都格外重视。双方据席后,狗扯羊腿的就扯了一天,直到会商的第二天,在秦军要休会开战的压力下,魏昂才吞吞吐吐的说出了:魏国迁都的决定。但是魏昂艰难的说出这个决定后,人马上晕倒。会商只好暂停,等魏昂好了后,再继续。当然,这个天大喜讯,公孙鞅马上就派出信使,赶往咸阳,通报给秦公了。
知道会商的第六天,魏昂才与卫鞅开始就交换条款逐条商讨。这一商讨,双方就为每一条争论个不休,最后都要扯到魏昂或者公孙鞅处,才存大同求小异的落实下来。双方犹如东市的商贾,直到会商的第十二天,才把条款一一落实。其实条款十分简单:
一、魏将秦之祖地河西七成,除王城、河桥、大荔外,均归还于秦。
二、魏军归还在河西之战所有秦军俘虏、遗体、辎重,秦军同样归还在河西之战中所有魏军俘虏、遗体、辎重。
三、魏国为表示与秦国又好与结盟之诚意,决定将国都从安邑前往大梁。秦国为了表示对魏国的诚意和支持魏国迁都,每年支付魏国五十万金的迁都补偿费。
四、双方未尽事宜,每年仲秋会商一次。
双方代表:魏国魏王特使:魏昂。秦国冢宰:公孙鞅,签字于河西大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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