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交通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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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交通设计_最新章节1.4 城市交通设计的发展历史



    20世纪80年代末期,交通设计进一步发展到通用设计(u

    ive

    sal desig

    )阶段。1987年,美国设计师朗·麦斯(Ro

    Mace)开始使用“通用设计”一词,并定义为:创造不需要特殊调整,与年龄、体格、残疾程度无关,任何人都可以利用的产品和环境,并且充满物美价廉、智慧和创意。可见,通用设计是注重人、产品和环境之间高度协调的一种设计。

    通用设计的核心思想是把所有人都看成程度不同的能力障碍者,即人的能力是有限的——在不同年龄阶段,人们具有的能力不同——在不同环境中具有的能力也不同。

    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Ro

    Mace为通用设计制定了7项原则,具体如下。

    (1)公平:对任何使用者都不会造成伤害或使其受窘。设计者应对所有使用者提供相同的使用手段,不将使用者划分“另类”,如“残疾人专用”等。

    (2)弹性:涵盖了广泛的个人嗜好和能力,提供多元化的使用选择。

    (3)简易及直观:不论使用者的经验、知识、语言能力或集中力如何,都很容易理解和掌握。

    (4)明显的信息:不论周围状况或使用者感官能力如何,都有效针对使用者传达必要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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