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害怕离别,初中离别的情绪仿佛还在昨天,不过半年又要再次感受这份心情。虽然我知道秦歌会选择理科,但是我会和他在一个班级吗?离别的情绪里夹杂着一些不确定与怀疑,我决定去告白了。
我决定告白了,不再只是默默关注,我开始用各种零食收买秦歌的朋友。我不再仅仅想坐在秦歌的前面,我想与他并肩挨着。
最后的最后,我越来越高调了。全班都知道—方雅喜欢秦歌,方雅在追秦歌。
秦歌一直没有回应,我不知道他是“两耳不闻窗外事”,还是故意忽视这些消息。
我微微有一些挫败,但是我还想试一试,试一试把这个窗户纸捅破。
那是一个晚自习。
我们的晚自习一共三节课,老师一半在第一二节课给我们上课或者考试,第三节课的时间交给我们自己分配。
第三节课,我早早的和秦歌的同桌换了座位。等到第三节课快要结束时,我将一张纸条放在秦歌的练习册上。
上面写着:方雅喜欢秦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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