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有剥削哪里就有反抗,当代大学生本来性格中就有叛逆,更何况是学习法律的学生。
同学们可不会轻易被国际金融老师击败,他们没有坐以待毙,在魏喜、霍一多等学生会干部的带领下,同学们有秩序的全体在北某大教工楼静坐、并以“罢课”的方式表示抗议。
当然,学法律的同学们不会那么盲目的只依靠静坐这种最原始也是最不科学的方式来威胁学校。
他们在静坐的同时,派出学生代表找学校控诉任课老师的“罪行”。
同学们提出,作为考查课,在开卷考试的前提下,一整个班的通过率不足10%,这已经构成了严重的教学事故,甚至可以怀疑任课老师的动机就是出超标题故意刁难学生。
所以,不管同学们在这门学科的学习过程中出现过什么问题,但既然已经构成教学事故的严重后果,那么这个后果就不能由学生单方面承担,学校和任课老师在这件事上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法本01班的同学们要求学校对此事必须要给出个说法。
他们的诉求一是这门学科学校要认定同学们考试全员通过,二是要求任课老师向同学们真诚的道歉。
这个诉求看上去倒也合乎情理,但实际上从教学的角度上是站不住脚的。
毕竟在任课老师上课的时候,课堂上确实出现了严重的逃课现象,违反了校规校纪,按照相关规定,缺课节数达到一定数量是直接可以判定这门学科重修的,这个也是不争的事实。
而且经过学校对法本01班国际金融试卷难易程度的分析,认定老师出的考题尽管有拔高,但也并没有完全超出教材范围,理论上不存在刻意刁难同学的情况。
但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尽管学校方面负责出面斡旋的老师提到了以上两种情况,但已经具备一定法律思维的同学们马上又追加提出了他们的问题。
既然任课老师发现逃课现象严重,则在出现这种状况时,就应该向这个班级的辅导员提出,并向系相关领导反应,而不是知而不言,放任这种现象愈演愈烈,而且临到期末考试又来这么一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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