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糟老头子死后,何风既然要离开小镇,自然得把自己打猎的助手旺财带上了。
在山里迷路之后,肚子饿了踹了旺财一脚。已经都聪明的要成精的旺财自然知道该是自己干活的时候了,于是屁颠屁颠的窜入丛林中给何风找午饭去了。
何风站在一块大石头上,看着已经晕过去了的李晓雅,又回头看了看张着嘴流着哈喇子的旺财:“这就是你花了快一个小时找到的猎物??”
旺财嗷的叫了一声,好像是在回答何风的话。
何风当时就是一脚踹了过去:“说了多少次了,人不能吃,不能吃人!!你就不能逮一只狍子?实在不行兔子也可以啊?”
旺财很委屈,心想在小镇的时候,糟老头子就天天想把自己炖了下酒,酒铺的老板还经常怂恿糟老头子把自己胯下的某样宝贝切下来泡酒。要不是自己跑得快,这会儿指不定在后山的小山坡上和糟老头子埋在一起了呢。不对,自己应该还要比糟老头子先被埋。
他们都能对自己出手,自己为什么不能对人下手?大家都是在森林和大山里面混的。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在旺财看来遇到它打不过、跑不掉的人被炖了,这属于它自己倒霉。
那么现在面前这个白白嫩嫩的家伙被自己逮着了,倒霉的就应该是她,谁叫她打不过自己,又跑不掉呢。
出来混,就要有被炖掉下酒的觉悟,也要有被切掉泡酒的思想准备。
旺财觉得自己准备好了,就等何风把眼前白白嫩嫩的家伙洗刷好了,清蒸还是红烧它都可以,咋们是个不挑食的乖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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