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刑讯逼供很厉害,医疗技术又落后,案犯死于破伤风的很多。但有一位
“公安局局长”很了不起,殴打犯人手段狠,破案率很高,犯人却无一例致死。
两手抓,两手都硬。秘诀只有一个,这位局长好读杂书,积累了一些治疗肉伤骨伤的方子。
最常用的一个方子是:“荆芥、黄蜡、鱼鳔(炒至黄色)各五钱,艾叶三片,入无灰酒一碗,重汤煮一炷香,热饮之,汗出立愈。唯百日以内,不得食鸡肉。”
“无灰酒”,估计是高度数的烧酒,再讲点卫生。
“食鸡肉”,在牢狱内,此条款可免写。文章见高低不在长或短。跑马拉松得金牌,跑一百米也得金牌。
文章写长了,书写厚了,是吃苦耐劳的模范,让人敬重。但如果一个很长的故事,没有更大些的指向,仅仅沉溺于事,可能于此事有所补,但不会有大的响动。
本章已加载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