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哥,那人真的不是一般人,你没有看见他刚才的眼……”
话还没说完,胖荣不耐烦的一摆手,打断道:“行了,别再说了,没出息。”
瘦猴再想说什么,是没有机会了,虽然他现在是跟着胖荣混,但是他心里已经打好了主意,有点什么情况,自己就马上先逃跑,胖荣是死是活就不管了,自己的命最要紧,因为他心里怕极了赵子弦。虽然没干过什么大事,但是在社会上混的这几年,架也没少打。赵子弦那个眼神,自己是绝对忘不了的,没有杀过人的人不可能有那种眼神。
赵子弦还没有杀过人,只不过,他到现在为止经历的一切,比起杀人来,却是更加的离奇和危险,就是杀过人的家伙,眼里也未必会有赵子弦这样的彻骨寒意。
瘦猴跟胖荣不一样,一个月能赚几千块钱,好吃好喝,自己就很满意,但是这样的生活胖荣是绝对不满足的,他一定要自己做大哥,混到上流社会,赚到上千万的钱。只不过,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态度,也很难说到底哪种才是正确的。瘦猴一看说服不了胖荣,自己也不再反驳了,但是心中早就给自己留好了后路,绝对不能跟拿鱼缸的那个人为敌。
过了一会儿,两个人就也出去追上了赵子弦和小勇。一前一后,两队人一起去三楼开会。四个人,却是各怀心事。
刚到了三楼的会议室大厅,赵子弦就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艳红。
只是几个月不见,艳红的身材还是那么迷人,一个紧身连衣裙把艳红的丰满身材包在里边,只不过这样就好像要喷发的火山一样,火山口根本包裹不住里边汹涌的岩浆。
艳红的身材跟原来可以说是一样,没有什么变化。但是赵子弦却觉得比原来性感了几十倍。几乎赵子弦都想过去相认,把艳红抱在怀里了,然后用双手去疼爱她胸前的那对丰满了。赵子弦会有这么强烈的感觉的原因是,就好像一个人几个月都不吃肉,就算肉的味道跟原来是一样的,也会觉得比原来好吃几十倍。有一句话叫做:男人几个月没见过女人,见了母猪都觉得漂亮,就是这个道理。何况艳红不但不是母猪,还是一个十足的人间尤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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