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步稍停片刻,把一杯熟普和一块软糯的点心放在办公桌上,然后尽力露出没心没肺的笑容,“好的,老板。”
待助理出了门,风云拿起那一小杯普洱,陈香的气味幽幽而起,红浓剔透的茶汤里泛着清亮的油光,放在唇边略微抿一口,他竟倏然落下一滴泪。为何会如此?!他放下茶杯,转眼,又点了点头,也许,今日此时,这普洱里藏着生命的滋味儿吧。
由于早先那场无由之雨,午后的墓园多了几分润泽与光彩,树木姿态万千地舒展着“筋骨”,素雅的花朵亦呈现出不常有的鲜亮与热情。然而此时,提前抵达的中年男人无心体会这些,只是不断地看着手腕上那块很有品味的手表,仿佛希望其立即宣布时间到了,那个千疮百孔的完人居然也迟到了。过了一会儿,时间真的到了,完人果然就迟到了,这简直是难以容忍的瑕疵。
他开始在墓碑前踱步,渺细的眼睛四下扫视,烦乱又警惕,但他却不曾仔细端详过碑文,看起来也没有在意墓前新近供奉的鲜嫩的白玫瑰。也许人们会因此而判定他并不在意前妻,也许是这样的,实施家暴的前夫又怎么可能在意前妻的感受?!
只是他自己并认同他人的寻常判定。他认为,不,是确信爱着陈南,且那种爱是狂热的、执着的,从相遇到永远,笔直而去,没有终点。
至于家暴,的确,他也承认那是自己真切实施的恶行,但同时,那仅仅是另一个脑子病了坏了时的自己施下的恶行。他有他的逻辑,心理医生也救不了他。
他再次看了眼唯一的忠诚的老友——两点十五分——完人真是过分!他开始嘟囔着骂起来,又顺势踢飞了脚边的一颗小石子,下一步,他大概还想把那束不知是哪个臭男人供奉的白玫瑰也撕碎,他确信那是和前妻相好的男人送的,一定是的,陈南就是这么招男人喜欢,很多男人,那女人胃口大的很,可以吞掉所有对她想入非非的男人的爱!无耻,无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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