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平安想来想去也想不通袅袅为什么要对他这么好,他觉得他其实并没有帮到她些什么,反而从她那里捞了不少好处。只是任凭平安想破了脑袋猜不出袅袅上辈子是个人类,而这辈子成妖的时间太短,还没有什么妖类的自觉。她还习惯性的用着人类社会那套行为准则去衡量朋友之间的关系,她觉得朋友就该相互帮忙的,而且跟闺蜜住在一起也是件快乐的事。
于是乎,平安揪着自己的耳朵想了半天好像也只剩最后一种可能了,那就是——袅袅大概是爱慕他的吧。
当“爱慕”这个敏感词汇从平安的灵窍内一闪而过时,平安心里咚地一跳,脸就顿时热辣了起来,他灵动的大眼睛左右四顾,突然就不太敢看那只比他的毛还要白的肉虫了。
由于疾风兔这个种类太过弱小,很多兔子不是早早死了就是还没开启灵智,所以平安一直都没能遇上合适的对象。不是他挑,毕竟成道艰难生存不易,温饱生命尚且没保障,谁又能有心思去追逐这些风花雪月呢,再说妖族生命悠长,他也不急着非要去寻个伴侣。
而现在就不同了,有个比自己强大许多的妖族爱慕自己,还提供了一个风景优美对他来说比较安全的爱巢,在此等条件之下,平安的小心肝儿一下子就晃荡了起来,先前从没想过的事也突然糊满了整个灵窍。
他偷偷瞟了一眼袅袅,看她还定定的不知道在想什么,于是忍不住又跟着瞟了一眼。越看越觉得……
……不讨喜,一身光溜溜的连跟毛都没有,长相奇怪,还……还看不出公母来,不过难得有开智的妖族能看上他爱慕他,他好像也不该挑什么的。妖族倒也不讲究公母,只要看对了眼相互喜欢便好……
平安心里雀跃着,就小小的一会儿功夫已经在心里YY又脑补了无数个念头了,他是个心直口快的性子,憋不住事儿。好一会儿实在是快要按不住心里那只蹦跶得异常欢实的小兔子了,一吸气便干脆传音问袅袅道:“你,你对我这么好,是不是,是不是爱慕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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