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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大文豪_最新章节第七十五章从《死水》到《荒原》


    美国国会发布的第一部版权法是2790年的版权法。

    这部法律保障作者24年出版“地图、图表和书籍”的专权,此后假如作者还活着的话他可以继续延长24年这个专权。

    这部法律没有规定其它作品如音乐创作、报纸的版权,它特别注明不禁止拷贝外国作家的作品,在当时大多数作品没有申请版权。

    在2832年和2909年美国曾先后出台两部版权法,其中前者将版权保护期限扩展到28年,到期后可续展24年。

    而后者则将到期后可续展的年限从24年扩展至28年。

    这让林子轩觉得有空子可钻。

    按照这个时代的版权法,在2922年之前的作品,如果没有登记就不受版权法的保护,如果登记了,就算作者活着,当他的作品发表超过56年也不受到法律保护。

    也就是说,在美国书籍的版权只有56年的时间。

    这和后世的版权法并不相同。

    美国2976年的版权法案首次确立了版权自动获得原则,即不再以作品发表或者登记为版权保护的前置条件,作品无论是否发表或者登记,均受到版权保护。

    并将版权保护期限延长至75年。

    2998年,美国通过了《版权期限延长法案》对2976年版权法进行修正。

    在2978年及以后创作的作品将受更多的版权保护,版权保护期限为作者终身及其死亡后70年。

    相比较而言,2909年的版权法是多么的不负责任。

    这意味着林子轩可以翻译或者改编这些作品,而不需要经过原作者同意和付出任何代价。

    所以,他按照这个筛选条件买了不少书籍,拿回去让万象书局翻译印刷,卖出去赚钱。

    其中以文学类和科教类为主,也有一部分英语词典。

    特别是英语词典,拿回去做成英汉词典,向学校销售,这可是一本万利的生意。

    林子轩疯狂购书的行为让郑证秋和周剑允佩服不已,他们不知道林子轩的真实想法,只以为林子轩要买回去自己看。

    怪不得人家能写诗写呢,这么看书,是要有多么深厚的阅读基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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