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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大文豪_最新章节第七十一章陪审团制度



    这就是彼得逊律师的打算,他钻了法律的一个空子。

    他并没有和陪审员接触,但社会舆论间接的影响了陪审员,从而影响最终的判决结果。

    在2922年2月25日,过两日就是农历新年了。

    波士顿地方法院对林子轩起诉季鸿明的案子开庭审理,今日将做出宣判。

    律师做最后一次陈述。

    季鸿明的律师对林子轩一方试图通过庭外因素影响陪审团做出强烈抗议,认为这样做有违法律的公正。

    并把林子轩说成是一个通过强权欺压善良之人的恶魔。

    法官也提醒陪审团只能以法庭上的证据作为唯一判断标准,不能受外界因素影响。

    彼得逊律师则从文学写作的方面证实林子轩的写作才华,而季鸿明只发表过一些乱七八糟的文学评论,根本不具有写出《老人与海》的能力。

    陪审团的22名成员进行秘密商议。

    陪审团采取的是多数原则。

    一般的刑事和民事案件要求至少有9名陪审员达成一致意见,才能形成裁决结果。

    也就是说,如果有9名陪审员认为林子轩有道理,就会做出对季鸿明不利的判决,反之则会判决季鸿明获胜。

    在法庭选择陪审员的时候,首先是与案子有关的人员,包括与原告或被告有关联的人不得入选。

    法官为了公正,他会从选举站的投票名单或者电话号码本上随机选择。

    在初选之后,还有一次严格的筛选,主要是剔除一些由于环境和经历所造成的有心理倾向的候选人,避免可能造成的不公正判断。

    在林子轩的案子上,如果按照法庭上展示出来的证据,季鸿明无疑更具有说服力。

    毕竟他拥有英文草稿,而林子轩只有中文手稿,在美国人看来,中文他们又看不懂,不具有证明效力,也可能是林子轩翻译季鸿明的作品。

    有关笔名的争论具有极大的迷惑性,可汉语拼音是什么?能吃么?

    至于季鸿明和林子轩的说辞,各有各的道理,但季鸿明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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