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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看见本章说_最新章节第四百四十七章 《快穿:不然会着凉的!》



    啊啊啊啊啊!

    低俗!低俗!低俗!

    懒懒猫那话像是直接摔他一耳光,啪啪地响。

    苍天啊!大地啊!写尿就低俗,我到哪去说理啊!

    你们女生还手拉手一起去厕所呢!

    说他的书是垃圾没关系,说写得不知所云,乱七八糟没关系,说看不爽,太逗逼搞笑不深刻不沉重不虐主也没关系。

    但说他低俗他忍不了!

    他拿电棒赶猪,他读博尔赫斯的《纳撒尼尔·霍桑》。

    他捅猪脖子放血,他读卡尔维诺的《看不见的城市》。

    他脱毛、开膛、净膛、去头蹄、劈半、复检、盖章,他读巴里科的《丝绸》。

    他很喜欢读这些书,就像他平日里的工作一样,每一样都那么简单,明明白白摆在你眼前,你知道脱毛怎么脱,开膛怎么开,猪肉上的蓝章怎么盖,可一连起来,从全局来看,你又糊涂了。

    不知道自己在屠宰厂里工作的意义何在,有时割的肉多了,好像自己终有一天也会被一个金属钩子吊着,悬在轨道上晃荡。

    这些书也是如此。

    书里的字他都认识,知道念,知道写,每个词的意思他也懂,像是萤火虫,花园、凉亭、鞋、树、人、生、死……

    可是这些词连起来,他却完全不明白作者要表达什么。

    他看不懂,这种感觉就跟他在车间里工作时的感觉一模一样。

    不过看过这些书后,他明白了一点。

    你说我文字水平低,我承认,你说我俗,我是俗,可是两个连起来说——低俗!

    不,我不是低俗,我是迷茫!

    啊啊啊!

    沈书影抱头大叫。

    章本硕让他叫。

    叫了几分钟,沈书影停下来,喝口水,继续说。

    他很生气,准备回复懒懒猫:这本书可能很俗,但绝不低俗,请你再多看几章。

    写到一半,他突然意兴阑珊,又把字都删了。

    就算她看了又怎样?

    就算她说不低俗又怎样?

    书烂不是明摆的事吗?到现在还签约不了。我这是在做什么?

    沈书影不写了。

    反正也没人看,看了也没人说好。

    写简单了说套路,写复杂了说太乱。写搞笑的说逗逼,写深刻的说文青。

    不写了、不写了。我再写我就是狗!

    沈书影准备退出,手滑,点到了懒懒猫书单里的一本书:《快穿:不然会着凉的!》

    简介:白洁快穿后,成为随便什么城数千万女人羡慕的对象,因为她嫁给了男神高大总裁高义。

    婚前,他是禁欲系冷面不加辣不要葱咸菜我自己会加谢谢的高大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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