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婚车里出来的新郎倌贺兰锦砚先生,身着一套黑色经典无尾晚礼服,暗玫红色领带,为其增添出妖孽俊美的色彩。
他一现身,阳光似乎都暗了好几个度。树木,花草仿佛也自动调暗自己的颜色。
如此风华绝代的俊美男色,无以伦比的气质,令得整条怀宁路都闪着金灿灿的光。
二十八岁的男子,成熟度刚刚好,不会太轻狂幼稚,也不会太老太世故。那是男孩向着男人正在过渡的时期,开始认识到,责任感比什么都重要。
这就是贺兰锦砚,在最好的时光,遇到了最好的布卡。
今天,终于喜结连理。
在别人看来,这是一场异常艰难几乎不可能完成的婚礼。至少早前,贺兰锦砚的朋友们都觉得,要娶布卡这样的女孩,比登天还难。
事实上,在贺兰锦砚看来,最难的环节不是征服家族,而是征服小兔子的心,以及他克服了自己的心理恐惧。
走到这一步,仿佛翻越千山万水,用了很长很长的时间。其实算算,从年初的激情碰撞到此刻,也只用时短短几个月。
在这短短几个月中,他无比清楚自己要什么,清楚自己爱不爱。这应该是传说中的“闪婚”,他赶了一把时髦。
贺兰锦砚身后,是非常豪华的伴郎团。这些人一样是来拉仇恨的,颜值爆得吓死人难怪伴娘团的一个个冒火,不知道这些男的长那么好看干嘛
说起伴娘团呢,布卡本来没几个朋友,除刘新丽外,还有族人阿萨古央算是她的人;其余几个,全是贺兰锦砚的堂妹,贺兰这样贺兰那样,颜值当然也是不错的,不丢份。
豪华对豪华,谁也不输阵。咱颜值上不能大比分盛过男团,那就斗智呗,绝不能让他们这么快就把新娘子抢跑啦。
伴娘团商量很久,决定第一道题就来个猛的。这种题对别人不难,但对少主大人就太难了。
说出十个新郎对新娘的爱称贺兰锦砚的俊脸龟裂得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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