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塞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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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塞轶录_最新章节第九百八十一章、十一长假 4



    之后,梅艳芳凭借着浑厚低沉的嗓音、华丽百变的形象加上仗义豪爽的性格逐渐在歌坛、影坛走红,成为香港演艺界举足轻重的人物。

    在香港的四大天王都尊称她一句梅师傅。她在歌坛、影坛二十余载,亲自带出门生弟子草蜢乐队、许志安、何韵诗、谭耀文等,还在郭富城、苏永康、陈小春、陈奕迅、谢霆锋等艺人初出茅庐时加以提携,对他们关怀有加。特别是何韵诗,乃梅艳芳关门弟子。

    在梅艳芳稍大后,梅艳芳更是成为了家里的“摇钱树”。梅艳芳曾谈到,她为赚钱养家丧失了宝贵的童年,少年时出入最多的地方并非学校,而是大小歌舞厅,有时甚至在街头献唱。而其母亲既不善于理财,还好赌。梅艳芳生前曾表示,自己是母亲的赚钱工具。

    去世前立下遗嘱,并成立信托基金管理其遗产。当中订明其母每月可领取7万港元的生活费;赠送170万教育经费予其二哥及姐姐的儿女,供他们读书至大学毕业;以及将自己的两处物业赠予好友刘培基。遗嘱还指明,直至覃美金去世,所有资产会扣除开支捐给妙境佛学会。

    在此后的12年里,梅妈不直不停地打官司争遗产,希望一次性领取7100万的生活费。梅妈原本有一套和梅艳芳联名买的房子,但在梅艳芳去世后以500万港币卖掉买了另一套物业,后来为了打官司2007年底以900万港币卖掉了。之后,梅妈以月租4.3万港币租住在跑马地一个大单位。

    10多年的官司之路,也让这位90多岁的老太太生活拮据,结果上演了“在街边地下捡菜,炖豆腐吃”一幕!后面打着打着就出现了梅母拖欠律师费的新闻,这些都是有数据作为参考的。为了能够还清高额的债务,原本梅母每月能够领10多万生活费的,只能消减了一部分用来抵债。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梅妈经常向法庭要求增加生活费,2008年每月生活费竟高达58万,更甚者以官司压力大,要环游世界散心的理由向法院申请几百万旅费,被法院拒绝。甚至还喊穷,梅艳芳的粉丝也接济过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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