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性子素来跳脱,喜闹不喜静,整日里拘在医庐里非我所愿,时间久了,难免有点难以忍受。
恰好舅舅家里养了许多鸽子,我所幸给每只鸽子腿上都绑上一封二哥给红豆写过的情诗,然后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将它们统统放了出去。
苏州这地方风景不错,民风却不怎么淳朴,七天之后也才只有一只鸽子在晚上飞了回来,我猜想它的兄弟姐妹多半已经变成了烧鸽子、炒鸽子、炸鸽子、鸽子汤……我这样想着,竟然有些饿了,所幸去吃了个夜宵!
回来的这只鸽子,腿上还是那张纸条,只不过多了四个字——狗屁不通!
我觉得,这人真乃我的知己也!
第二日,我换了另外一首情诗上去。
这次没有让我等上七日,这鸽子傍晚就回来了。它的腿上还是我绑的纸条,上面还是“狗屁不通”四个字,不过这次还多了一个大大的叉。
第三日,第四日,第五日……第十五日……第二十日……
鸽子早上从我这里离开,晚上回来时带着那四个不变的字,一直如此。
这下子,我可以确定,那人一定住在苏州,那人一定很闲,还有就是……我有点想见一见那人了!
可我不敢,我怕像我大哥那样遇到一个拜把子的,我也怕像我二哥那样遇到一个“红豆公子”。
我唯一敢做能做的,就是继续放飞那只鸽子!
只是,这一次,鸽子的两条腿上都绑了纸条。左腿的是我放的,上面多了“冥顽不灵”四个字;右腿的是那人放的,只有一句话“三日之后,午时三刻,城外十里,胭脂亭中,不见不散!”
我当时觉得,那人选了一个砍头的时间,定是因为每日受我二哥情诗的荼毒,不堪其辱,决定找我这个始作俑者决一死战了!
故而,约定当日,我雄赳赳气昂昂地赴约,身上穿着我阿爹打的刀枪不入的蚕丝衣,肩上扛着九环大刀,怀里还揣着辣椒粉以及毒药数包。
然后,我就见到了杰哥,一身白衣,眉目如画……
一见钟情,一往而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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