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人不辞辛苦,两个月之后终于知道了事情的始末。
原来,钱百万的父亲有一房小妾,是百越之人。因为嫉妒他的母亲产下唯一的子嗣受尽宠爱,便给他下了蛊之后扬长而去。
那蛊也不是什么要人命的东西,只是让钱百万的身子自幼便极度虚弱,莫说是练武,便是日常的行走也会气喘不已。
钱父也不知道是做了什么极损阴德的亏心事,直到死也没有见到第二个儿子。
故而,偌大的家业,便只能由钱百万这么个病秧子每日辛苦地撑着了。
这几日,陆续来到三江口的人里面,就包括了金点三和唐七七。沈毕之已经派人盯着,只等拍卖会结束就亲自去擒。
吃午饭的时候,翠浓状似不经意地问了一句,“最近怎么没看见公仪南那个纨绔子弟?”
其实,与京都那些不学无术的啃老富家子相比,公仪南实在称不上纨绔。
毕竟,像他这个年纪的富家公子,含着金汤匙出生,自幼便锦衣玉食,不知民间疾苦的,尚且大有人在,能有心报国的,实在是太少太少了。
翠浓久居风月场所,见惯了五陵年少为博美人一笑做的那些出格事。其实,她也不是真的久觉得公仪南是一个纨绔子弟,她只是太寂寞,突然拥有一个可以说的上话的人,不知道该如何相处。
“今儿个早上,我见到他了,好像是说跟踪胡三彪去了!”沈毕之小口地喝着鸭血汤,抽空回了她一句。
“他还没放弃?”翠浓一惊,筷子“啪嗒”一声掉在了布满刀剑痕迹的桌子上。
沈毕之狐疑地望过去,实在不明白翠浓这么惊讶的原因。
就听见翠浓小声地嘀咕,“原本就打不过,这下子胡三彪来参加拍卖会,带了不少的狐朋狗友,他这不是自寻死路吗?”
沈毕之特别想告诉她,公仪家有独门的保命绝技,就算真的不敌也可以全身而退。
可是还不等沈毕之开口,翠浓已经起身向门外走去,嘴里还絮絮叨叨地念个不停,“不行!我得去看看那个白痴!可别死在了外面!不行,我起码得给他收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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