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在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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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在三国_最新章节第一零五章 世家强权,吕恒辞官



    东汉时期的豪强地方势力空前澎涨,例如刘秀母舅樊宏在湖阳经营的田庄,其中有数里面积的樊陂,田地达三百余顷。这田庄通常又采取庄园式的生产经营方式,这些田庄里种植着小麦、大麦、春麦、粟、黍、粳稻、大豆、小豆等粮食作物,胡麻、牡麻、蓝靛等经济作物,瓜果等蔬菜;

    自己制作各种酱、酒、醋及饴糖等食物;又种植药用植物,以配药品。在这种大田庄里,还种植各种林木以及果树,饲养马牛等耕畜和家畜。在手工生产方面,自己养蚕,纺织各种麻布和丝织物,制作衣、鞋,制造农具和兵器等。此外,田庄中也有粮食及农副产品的买卖。可见,在地主田庄里,各类生活资料基本上都可以自给自足。

    这种生产方式在当时是有得于生产力的提高的,大批新式农具与先进耕作技术都得不了推广。但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交流,各庄园如同独立的王国。一个个庄园或田庄均能做到“闭门为生之具以足”,可以“闭门成市”或“闭门为市”,“谢工商与衡牧”,无需外求,是封闭性的经济实体,商品经济和传统市场的萎缩,自然经济的加强,也就势所必然了。这为东汉末年的分裂局面提供了经济基础。

    东汉时期,封建政府虽在形式上实行呛箧薄赋的政策,但事实上农民受到多方面的盘剥。当时的自耕农是赋税徭役的主要承担者。如汉明帝时,政府下令推广区种法以增加产量。

    结果,有些地方通过多报农民耕地,把租税负担强加在自耕农头上。又如东汉初,禁止农民从事商业活动以妨碍农时,地方官吏及豪强地主遂据此对农民进行种种限制,规定有田者不得捕鱼,以便他们营私牟利。

    此外还在各种借口下任意征发,转输远戍等等,更使农民喘不过气来。而无土地的农民必须依附在豪强地主下才能生存,他们的地租剥削大概都在百分之五十以上。除实物地租外,他们还得无偿地为田庄主服劳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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