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在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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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在三国_最新章节第五十五章 洛阳琐事



    其二是“法治”学说。,即韩非子,商鞅等为代表的法家学说崇尚的“以法治国”,这种思想强调法的作用,主张用发来统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建立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国家。

    其三为“无为而治”学说。即老子庄子为代表的道家所主张的“清净无为”“无为而治”。思想主张顺应时势,顺应民心,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别人。

    自古以来,每一代的统治者在建国之时都会考虑选用那种学说治国。在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封建统治思想在不同时期分别吸收了墨、儒、道、法各家的思想主张,虽被采纳的程度有所不同,但从总体来看,中国古代思想家们取二者之长、弃各自之短,逐步形成了德法兼用、德主刑辅的治国方略。

    最早的秦在统一中国后,采用了法家的主张,建立起封建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度。其选用法治,与丞相李斯有莫大关系。

    其后的西汉王朝,先后采用了儒家的“仁政”、道家“无为而治”和墨家节俭的思想。

    到汉武帝时,因为要平衡皇族势力,削弱地方统治,以加强君主权利。汉武帝采纳了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实现了政治、思想上的“大一统”,使儒家思想从此成为封建社会的正统思想,正式形成了“外儒内法,剂之以道”的治国模式。这也定鼎了儒家的独尊地位。

    好在汉代以后,道家思想仍然受到重视,逐渐被儒家思想所吸收,如宋明理学;隋唐科举制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墨家“选贤举能”的思想。但有利也有弊,儒家虽然加强了皇权的统治。却也束缚了治下百姓的思想。到有清一带,很多人已经被演化出了“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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