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不恶城必要先经过长安城,在往西北走上约两百里,两百里的距离对王一平来说不算什么,他已经走了很远很远的路了,只要上了路,他就不会回头再走重复的路,一直不停地走下去。
“哇,好繁华啊!”若是寻常山野村夫来到初次来到长安城定会发出这样的感慨,王一平没有,长安城在他眼里只是路途中不必停留的一站,他眼中只有前方的路。
王一平走的有些累了,在此之前他一口气走了三百里,没有一丝停歇。
他买了一壶酒,坐在街道边自顾自喝了起来,并非酒馆老板看他穿着破烂不让他进去坐,毕竟他身上有钱,不管是什么时代,有钱的都是大爷,只是他自己不喜欢拘束在那矮矮的屋檐下。
太阳有些毒辣,王一平低下头,用蓬乱的长发遮着脸,心中一片空寂。
突然听见一声清脆动听的声音,那是铜钱掉在地上的声音,果然有一个铜板滚在他脚边,头顶又传来一道声音:“小乞丐,这是本姑娘打赏给你的,不用谢不用谢。”
王一平抬起头,看见一位身穿青衣的女子站在他面前,身边还站着一男一女。
“好美,她可比我们村的翠花好看多了。”这是他第一次夸赞女子好看,拾起脚边的铜板,笑着递给那绿衣女子。
这三人正是林子俊他们,苏晓晓见他这样,虽有些莫名,但很生气,她好不容易手上有点银两,刚好可以装一装大爷,结果对方还领情。顿时气鼓鼓地一巴掌打掉他手中的铜板,铜板在地上打转。
林子俊又怕她这位大小姐惹事,连忙捡起铜板,温和说道:“这位兄弟别太在意,她就这臭脾气,还多多见谅,兄弟虽身处窘境,但心怀志气,在下佩服佩服。”
王一平不喜欢这样冠冕堂皇的话,但也知对方是好意,没说什么,只是微微笑了笑,起身离去,腰间的木剑随身晃动,在阳光下格外刺眼。
看着王一平渐行渐远,柳落樱缓缓开口说道:“幸亏这人是个好脾气,不然苏姑娘早就身首异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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