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辈子见过狼子野心的人太多了,难得真心,她无比珍惜。
“你先起来,我不送走你便是。”
秦时月怀里的鹦哥儿蹿了出去,落在茶几上,虎头虎脑地叫:“不送走不送走。”
看来,鸟也有感情。
听秦时月说不送走她,清歌才擦干眼泪站了起来。
秦时月喝了一口热茶,脑子里想的都是如何保住清歌。
眼看知道这件事的人越来越少,沈柔和秦意青自然是不会自毁清白把那件丑事说出来,她秦时月又是府里的嫡女,父亲更是不可能对她怎么样。
那么,清歌便会成为最后一个失踪者,或者更恰当地说,是毁尸灭迹。
她正绞尽脑汁的时候,抬头便看见了正在擦桌子的听梅,这几天她倒是特别沉得住气。
而此刻,她擦着桌子只是装模作样,耳朵竖起来,正听着这边的她们的谈话,一双眼睛贼溜溜地乱转。
秦时月端着茶杯,忽然便笑了。秦时月抱着鹦哥儿想了想,在这护国公府中,谁有这么大的能耐
想着想着,她便笑了。
看来她那慈祥的爹爹,也不是一个省油的灯啊,他回来后,不但没有动秦意青分毫,还不动声色地清楚了知情者。
究竟是为了护国公府的清誉还是为了维护秦意青
这一世,秦时月为了改变命运,扭转了事情的发展趋势,这才看见了她前世看不见的事实。
确实,这护国公府的水,深得能掩盖住所有。
正好清歌断了热茶上来,看见秦时月正抱着鹦哥儿,手一下一下地抚着它的羽毛,眼神游离,不知道在想什么。
清歌把茶放下,刚要悄悄地退下去,却被秦时月叫住了。
“清歌,你跟我有十年了吧”秦时月算了算日子,她六岁的时候,阿娘便让刚好六岁的清歌陪她读书认字,算来,也有十年了。
清歌羞涩地笑着说:“小姐的记性真好,的确十年了,奴婢好记得大小姐六岁那年,可漂亮了。”
当时她们两个都还小,现在都成大姑娘了。
看见清歌的笑容,秦时月的心里一阵酸楚,上一世,就是这个有些羞涩的女孩为了保护她,被活活打成了肉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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