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宋妈妈都知道,以前庄吉没走的时候,她的衣服基本上都是粉色。
可是后来,她把粉色的衣服都给扔了,全换成白色,蓝色,黄色,黑色,反正就是不沾粉色。
所以宋妈妈不由诧异,“小词,你这件粉色羊毛衫什么时候买的”
宋词垂头看了看自己,白色哈伦裤配这件羊毛衫正好合适。
昂起头时,一脸阳光灿烂,“怎么样,好看吗”
宋妈妈手里拿着一大堆的请帖,皱眉望来,“你不是发誓再也不穿粉色吗”
宋词美美的笑了,“妈,这件羊毛衫是我们家向深给我买的,为什么不穿。而且我发现,我穿粉色确实很好看,总不能因为那个人渣,我就一辈子都不碰粉色了吧。”
宋妈妈也笑了,“看来你是真的走出阴影了。”
说着,宋词拧上包包,站在门口处一边换着鞋子,一边冲宋妈妈美美一笑,“妈,中午我就不回来吃饭了。你们别等我啊。”
宋妈妈抬起头来,本想跟她说让她早点回来,再和她一起对一对请帖,她的身影却早已消失在门口。
从小区里出来,视线里的一景一物都犹如是泡着阳光浴。
春天的气息越来越浓了,她的心情也是十分阳光。
妈妈说得对,她终于走出了以前的阴影。
也是,她有什么好怕庄吉的,粉色羊毛衫是向深买的,她偏要穿。
可是,一想到缘缘,心情又沉重了起来。
和庄吉的见面地点,是约在市民公园里的那家靠湖咖啡厅。
这里,五年前还在修,尚不成形。
现在却已经是市民们最喜欢的去处。
庄吉提前了一个小时,就坐在了靠湖的位置。
侧有荷叶翩翩浮水,又有垂柳袅袅飘扬,庄吉就一直望着那一片美得让人窒息的湖面。
明明有白鸽飞来飞去,明明有轻风掀起波澜,而他的视线里一切都是静止的,甚至是像一潭死水。
一个人的时候,他爱沉思。
不管是多么绚丽多彩的世界,就这么在他的眼里变成了灰败不堪。
一个有心事,又把生命看得那般沉重的人,外表再乐观,心一定会悲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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