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总是忍不住地想,这里离家乡大概有多远。在原来的世界,人类上天是非常真实的一件事,想要了解天上的样子,总能随手查到照片和详尽的文字描述。但如果放在这里,人和天似乎隔了一段永不可能跨越的距离,要上去不可能,要走出星球,从茫茫银河里找到自己的家乡更是概率为0的事情。
今天晚上他也不例外地想了一遍,但等到目光转到山里,偶然亮起的光芒好像令他拥有了别样的想法——神奇的魔法。这里是有魔法存在的,一个在影视文学作品里被渲染过多的奇特概念。人可以借助它穿梭时间,跨越距离,做到连科技都无法做到的事情。是不是它的存在,才让自己来到异界他乡,又是不是可以借助它的力量,重新返回原来的地方?
“魔法?”第二天,李斯特开门见山地问上了马克。对方显得很是吃惊,仍将自己知道有限的知识告诉给了李斯特:“你为什么问到这个,那是贵族们用的力量。”
“贵族?没有地方可以学习吗?”
“你可真傻。”马克将一堆打包见方的稻草叉上车子,摸了一把汗才道,“贵族们学习是贵族们的事情,难道你想去接触那些吗?”
说着,他伏下腰,凝视着李斯特的双眼:“难道说,你是哪家贵族的小孩?”
李斯特摇摇头。
马克洒然一笑,捏了捏李斯特消瘦的脸颊:“我就说嘛,看你也不像。魔法的事情是很吸引人的,但毕竟不是我们擅长的东西。”
他拍了拍草垛,直腰,举起叉子继续劳动起来:“嘿呀!我们啊,眼睛里要看到更实在的东西才能活得下去,干活、劳作,脑袋里光是想着魔法可吃不到饱饭——快动起来,把那堆草抱到这边来。”
李斯特依言做了,回来后又坚持问道:“我是想知道,最厉害的魔法师能做到什么样的地步?”
“最厉害的魔法师?”马克笑了,“原来是要听故事。好吧,我知道的故事也不多,大概帝国都里的宫廷法师,能够移山填海也说不定吧?”
“是真的吗,移山填海?”
“假的了,都说了是故事。活生生的人哪能做到那种地步,有一天能飞起来,那就很了不起了吧?”马克见李斯特长长叹了一口气,以为他是没有听到精彩的故事,才灰心丧气,安稳道,“如果你想听这些事情,去找那些佣兵不是更方便吗?他们走的地方多,见多识广,像魔法之类的故事,一定知道不少。”
李斯特点点头,心中却不抱什么希望。偏居一隅的村民怎么知道,这个少年的心中,希望的是破碎虚空那种程度的法术,能够轻轻松松打开宇宙虫洞,将自己返送回家。别说简单的飞翔,就算是真的移山填海,那也远远不够。
其实他的心中也只是聊以**的幻想。假设一个世界真的存在站在顶尖的一批人,可以做到破碎虚空,召唤虫洞,那也不应该是他,如果李斯特是那样优秀的人才,也不至于在雨夜当天,急急忙忙乘坐他人的跑车出行,剧情就应该另写。
这些想法都只是他避免自己过于绝望,才脑补出来一根救命稻草,也许他也可以抱着这根稻草坚强的活下去,活到十八岁,最后有理想有抱负地死于白纹症。但他毕竟是个理性的人,一旦吹破梦幻气泡,转眼又陷入更深的绝望。
李斯特后来也没有放弃仰望星空的习惯,只是太多的悲伤令他看上去长时间都是呆呆的,两眼充斥着无神与茫然,就连一丝丝的亮点都没有。
狩猎需要准备的时间很长,实际行动无非在几天之内就结束了。佣兵们收获很丰富,满大车的野兽尸体被运回村子,在此稍作处理后,将会送往城镇。李斯特终于看到了所谓“魔兽”的样子,当初听马斯威尔那些小孩吹得煞有其事,无非只是体型稍大,有些怪的狼、鹰、熊三种。它们的皮毛上纠缠着植物或金属一样的装饰,像铠甲,又像武器。在回村处理的这段时间里,佣兵们着重就照顾“魔兽”身上的装饰,将植物的藤与皮肤分离出来,或把金属挖开,露出底下的血管和骨头。最为珍贵的魔晶是魔兽区别于普通野兽的重中之重,也是价格最昂贵的部分,那些魔晶换做普通人去认,大概会把它们当作结石,或者烧焦的皮肉挖出来丢掉了。在这些佣兵手中,却小心翼翼、万分珍重地放在容器里,封好封条,再装进加了锁的大箱子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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