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日,红艳精神状态略有好转,由于今日是柿子的开庭公审,红艳早早地就收拾好了行装,离开了医院,在永远十八兄弟和风花雪月姐妹的陪伴下提前赶到了法院,坐在了亲属团的前排。
柿子每讲一句话都费尽了全身的力气,一语一泪地咽着,如骨鲠在喉,痛尝着冲动所遗留的苦果。
那还是五年前,我认识了位情人,她长得年轻漂亮,我一下子便被她鬼迷了心窍,我开始对家庭不在关注,对妻女也置之不理,一连好几日都没回家。
当时娃儿她妈就到处派人找我,几经打探,便找到了我和情人厮混的场所,当时她俩便厮打了起来,我怕把事情搞大,前途不保,便和情人商议将娃儿她妈杀害。
柿子似乎再也讲不下去了,他全程都不敢看红艳的眼,生怕目光一对,又泛杀光,把仅存的亲情都给灭绝。
红艳是多么想给予父亲原谅,但她怎么却也做不到,几次想站起申辩,却又无力得瘫软。
那就任凭法律去裁决吧因为法律是公正的。
由于柿子的状态不佳,法院便决定休庭半日,下午继续开审。
法官:请问你所说的那个情人现在何处
柿子摇了摇头:当时出了事之后,我就给了她一笔钱,让她走得越远越好,听说她已经出国,之后再也没有音讯。
法官:由于事实清楚,交待详细,且有自我反省意识及自首情节,但此案性质恶劣,按现在的宽宥法律,法外开恩,法外有情,我宣布,判处柿子无期徒刑,在牢里终死,不得减刑和外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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